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吕艺真)金华的陈老太今年76岁,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她自己说最宝贝的就是儿子,没想到年老了,却与这个儿子闹得水火不容,甚至到法院起诉了3次。
昨天上午9点30,在赤松派出所的会议室里,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曹宅法庭的法官组成了临时巡回法庭,专门解决陈老太和儿子方某的纠葛。
陈老太虽然头发花白,但看着精神还不错。53岁的儿子方某倒是有点憔悴,他说刚在厂里上完夜班,就赶来开庭了。
主审严法官说,这不是陈老太第一次起诉儿子了,而是第3次。陈老太为什么告儿子3次?
第一次,陈老太起诉儿子不赡养自己,法院判决儿子每年支付赡养费1220元。
第二次,陈老太中风住院,手术花了一大笔钱,她要求儿子承担一部分。
这次还是为了医药费。陈老太的代理人方律师说,之前生病的时候,陈老太的两个女儿已经承担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尤其一个女儿拿出了3.5万的医疗费,另外在日常生活中,两个女儿经常给妈妈物质上的资助。
“所以这次陈老太要求由儿子独自承担,包括之后的医疗费也由他承担。”根据票据的计算,后续的治疗费用其实只有2231.49元。
陈老太说:“我的自留地还有财产都是给他的,女儿没份的,所以肯定要他来养老。过年过节女儿都会来看我的,他很久没来了,过年也没来过。2007年我中风的时候,他也没来照顾我,钱也没出过。就连每个月付的生活费也是交给法院,不是拿来给我。”
那儿子究竟是为什么会这样对母亲呢?
“就是因为房子的事情,”陈老太说,儿子曾经拿走了自己的土地证想卖房子,被她给要了回来。然而对于这个事情,儿子也是一肚子气,“前几年我叔叔跟我商量说要把家里的老房卖掉,当时我和她也同意的,但是后来她被人鼓动又反悔了,财产没有都留给我。”
而母亲后来一次次告他,让他脸上无光,更加生气。
方某表示不是不愿意出钱,而是认为后续的医疗费用要姐弟三人平摊,母亲却只告他一个人,他理解不了。经过法官和律师的调解,方某同意现场就拿出800元钱支付医药费,而母亲后续的治疗费用他也会愿意承担1/3。每三个月结清一次。
陈老太叹了口气说:“其实我告他真的不是为钱,就为了一口气。两个女儿出嫁前我都没怎么管过她们,就关心这个儿子了。”
主审的严法官告诉记者:“现在的赡养官司和以前不同了,很多时候老人并不是真的要那点钱,官司的背后都是日积月累的矛盾。这次陈老太的医疗费纠纷,实质上是亲情纠纷。现在这样的结果,也算圆满,希望他们以后能和和美美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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