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安徽人杨某是一名喷漆工,在义乌打工多年。2013年11月底,他通过“陌陌”认识了一名叫“小草”的学校老师,相聊甚欢。两人都在义乌,相约在平安夜见面,初次见面后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两人关系只维持到第二年春天,杨某发现“小草”还与前男友保持着暧昧关系,两人就此发生了激烈争吵,情人节时分了手。分手后二人一直“藕断丝连”。2014年10月,杨某寂寞难耐又去找“小草”,“小草”没有拒绝,两人发生了关系,杨某给“小草”拍摄了一些“私房照”,小草心觉不妥,要求杨某删除,杨某删除几张后,趁“小草”未留意,偷偷保存了多张不雅照片。
当得知“小草”还“单身”时,杨某打算和“小草”复合,就一直在“小草”家住着。4天后,“小草”的前男友“小磊”上门来,意识到被玩弄了感情的杨某非常气愤,扬言要给“小草”点教训。
当晚,杨某打算跟“小草”摊牌,在“小草”洗澡的时候,杨某翻看“小草”的手机,发现“小草”除了和她交往六年的前男友外,还和另外一名男子保持暧昧关系,杨某怒火中烧,偷走“小草”皮包内的700元现金后,摔门而去。
怒火并没有减弱,反而越来越强烈,杨某内心报复花心“小草”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他想起自己手上还有“小草”的不雅照片,当即发了两张给“小草”,并扬言要发给“小草”学校里的同事、领导以及她的家人。看到自己成了不雅照的主角,“小草”慌了神,赶紧找“小磊”帮忙。
经“小磊”出面与杨某商量后,决定由“小草”支付现金人民币1万元赎回不雅照。2014年10月20日,“小草”通过汇款的方式先支付现金人民币5000元。杨某收到汇款后,又不断催促剩余的5000元,“小草”担心杨某会一直以此要挟钱财,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同年11月2日,公安机关在杭州某宾馆将杨某抓获。
日前,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审判,杨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人民币2000元。此外,他盗窃700元的行为被义乌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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