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吕艺真)2014年12月的一个下午,磐安女孩小张在母亲胡女士的陪同下走进了磐安法院立案大厅,向工作人员递交了一份起诉状,轻轻地说了句:“我要起诉”。
主审案件的冯法官觉得,女儿状告亲父必定有难言之隐,为更好解决矛盾,冯法官在开庭前向小张了解一下情况。
1996年出生的小张刚上大一,一头短发,戴着眼镜,默默地站在妈妈身后,看得出她性格内向,不善言辞。
胡女士说,她与丈夫离婚了,现在一个人带着女儿,学费加上生活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实在是没办法才来法院起诉的。
原来,小张的父母在2012年3月离婚,小张跟着母亲。当时,胡女士为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提出每月只要300元抚养费。
两年后小张考上大学,开支多了,如今胡女士每月收入约2000多元,而小张每学期学费却要1万多元,胡女士有点负担不起。
不过,小张并不愿意跟父亲面对面。
胡女士说,离婚时,女儿正上高二。学习压力本来就大,加上情绪影响,小张变得沉默寡言。离婚后张先生就不关心女儿,连电话都很少打,小张心里其实一直很难过,她从来不愿在别人面前提起父母离婚的事儿。
为了不让小张在这场抚养费纠纷中遭受二次伤害,冯法官找到了她的父亲张先生。
一见到法官,张先生情绪激动,他向法官倒苦水,“我们已经离婚了,抚养费我也按照法律规定付到了18岁,况且我已重新组建家庭,刚有个一岁的孩子,我也要为我的新家庭多考虑,这个钱我是绝对不会出的。”
冯法官数次调解未果,发现症结在于胡女士与张先生的恩怨。
胡女士表现得很强势,而张先生脾气急躁,两人个性都比较强硬,因为两地分居而离婚。
于是,冯法官积极做胡女士的思想工作,希望她为女儿的身心健康着想,毕竟闹到法院只能让父女关系更冷漠。最后,胡女士决定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案件了结后,冯法官为了使矛盾能够得到更好解决,送达民事裁定书时,对张先生也做了思想工作。张先生表示,会与女儿多沟通,尽量帮她完成大学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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