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6日讯(通讯员 王晓颖 何华明 余农前)2011年8月,浙江省诸暨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上级国税局转来的举报案件案中案,由诸暨市店口某配套厂举报案件牵扯出的诸暨市店口某建材店偷税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索。接到任务后,该局立即成立检查小组,着手对该建材店的有关纳税情况实施检查。
经查,诸暨市店口某建材店于2004年8月办理税务登记,实际负责人毛某,为零售民用建材、装潢材料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从未在国税机关领购发票。2009年-2011年核定销售收入为11300元/月,累计申报销售收入406800元,缴纳定额税11526元。
通过对关联方诸暨店口某配套厂进行突击检查,乔装客户对该建材店进行打探以及对上游钢材交易市场进行调查走访,检查小组发现,该建材店的钢材一般都销往建筑工地,数量金额都较大,而个人建筑工地往往不要求开具发票,因此该店可能存在不申报的偷税嫌疑;另外,从该店可以取得货物名称为圆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圆钢实为五金制造机械行业常用,与该店实际销售的螺纹钢并无关联,因而该店还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
根据前期摸底掌握的线索,检查组找准月底店铺对账的有利时机,于2011年8月25日中午对该店实施突击检查,在办公桌内查获部分企业的开票资料、未被取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空白委托书,并在桌底找到一只暗藏的装有记载该店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的笔记本、欠税记录本的黑书皮包。而据毛某事后交代,该黑色皮包通常藏匿于楼上卧室,只在月底对账和客户还款时才取出,却被检查人员逮个正着。
面对检查人员的政策攻心和铁证如山,毛某狡辩无力,心理防线被击破。至此,诸暨市店口某建材店偷税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浮出了水面。
建材店负责人毛某作为中介方,指令受票企业通过基本账户将货款划入开票企业基本账户,毛某凭转账凭证从开票企业处提取钢材,并转手销售给当地建筑商或其他钢材经销店,而该部分收入均未入账申报纳税。待实际购货方将款项结清后,毛某再将扣除开票费后的款项返还受票企业的个人账户,并将发票交给受票企业。
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毛某于2009年-2011年期间共获得非法销售收入4531.68万元,偷逃税款135.95万元。
检查小组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明:涉嫌从诸暨市店口某建材店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共有61户,涉案金额达3961.22万元,其中本地企业50户,涉案发票370份,涉案金额3533.87万元;外地企业11户,涉案发票73份,涉案金额近500万元。
为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取得本案的最终胜利,2012年5月,诸暨市国税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利剑一号”破案会战统一行动,抽调50余人与公安人员合编成25个小组展开行动。经过前期细致的摸底、商讨,5月11日,在周密的部署下,统一行动初战告捷。通过公安机关行政强制、税务部门调账询问,涉案本地企业逐一交代了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犯罪事实,43名涉案人员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案外地企业(包括上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和下游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则由诸暨市公安局会同当地公安部门作进一步查处。
截至2013年底,诸暨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诸暨市店口某建材店偷税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已追缴建材店增值税135.95万元,加收滞纳金41.29万元,处以罚款67.98万元,合计245.22万元,负责人毛某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追缴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本地企业合计增值税427.48万元,企业所得税152.55万元,调增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662.99万元,加收滞纳金111.29万元,处以涉税罚款317.55万元,行为罚款14.2万元。
该案件的成功结案起到了查处一些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预警威慑作用。同时,针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五金制造业集聚的店口镇存在大量高价值的金属原材料交易,而从事金属材料销售的大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能存在销售不申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这一情况,诸暨市国税局稽查局及时发出了《征管建议书》,督促税源管理部门对此类企业加强征管,堵塞偷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漏洞,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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