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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卡内百万离奇消失 承诺书“多出”一行字
2015年02月07日 08:29:01 来源: 温州日报 金智宽

女老板卡内百万离奇消失 承诺书“多出”一行字

  100万元好好地存在银行卡里,卡从未离身,也没其他人知道密码,钱怎么会不翼而飞?这一件蹊跷的事令市民金女士百思不得其解,遂向警方报案。

  原来,她遇到了拉存款给贴息的骗局,与他人签订了一份《承诺书》。而这份《承诺书》被人暗中动了手脚,以“套打”的方式多出一个条款,该条款授权他们可以随意代扣卡里的钱。

  近日,鹿城警方将这鲜见的案件成功侦破。

  银行卡里的100万元不翼而飞

  金女士是市区人,做服装生意。2014年12月11日,金女士到市区某银行取钱,意外地发现银行账户里的100万元不翼而飞了。

  金女士感到十分吃惊和不解,这张银行卡从未离开过自己身边,没有将密码泄露给他人,也没有开通网上银行等业务,更没有在ATM机上操作过。金女士到鹿城公安分局五马派出所报了案。鉴于数额巨大,鹿城刑侦大队介入调查。

  办案民警联系了这张卡的开户银行。经查询,银行提供一条线索:这张银行卡与广州某家银联公司有代收付协议,这100万元正是被广州该银联公司代扣。

  金女士一脸茫然,自己办的这张卡什么时候签过这种协议?

  民警也觉得这件事有点蹊跷,就让金女士仔细回忆所有有关这张卡的操作情况。

  拉存款100万元一年贴息10万元

  金女士想起了一件事,去年7月25日,她的一位朋友陈某找到她,说自己有个朋友在做银行拉存款给贴息的生意,只要将100万元存在账户里满一年,就给10万元贴息。不管什么时间,也不管是哪个银行网点,只要把存款的收据单给他看一下就行。金女士虽然没有当场答应,但还是有点心动。

  8月25日下午,金女士在市区蝉街某银行办了一张储蓄卡,并通过转账汇了100万元。之后,金女士联系了陈某。陈某带着三个人过来,其中有一个叫做“阿青”的福建霞浦人。

  “阿青”通过收据单确认了银行卡中的存款后,就拿出一份《承诺书》。《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是金女士将100万元存银行满1年,就能得到贴息10万元。

  签完《承诺书》后,“阿青”当场就将1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了金女士。

  《承诺书》上莫名多出一个条款

  听完金女士的介绍,民警一边让金女士回家去取《承诺书》,一边联系开户银行,并从开户银行处取得了在银行留底的《承诺书》。拿到两份《承诺书》后,经过仔细比对,民警意外发现,银行留底的《承诺书》比金女士手中的《承诺书》多了一些内容:

  第一处:银行件的开头处有“兹今收到福建霞浦某传媒有限公司支付给本人活期存款账户……”而原件并没有“福建霞浦某传媒有限公司”。

  第二处:银行件的最后一行有“本人委托授权贴息方通过相关代扣系统将被账户存款委托代扣出借”。而原件无此条款。

  这两处不同正是金女士银行卡内100万元不翼而飞的原因!

  办案民警说,如果没有第二处的这个条款,贴息方是不能将金女士的存款代扣、出借。有了这个条款,就变成金女士委托、授权给贴息方,贴息方就可以随意将金女士的存款进行代扣和出借。

  这份《承诺书》为何会多出这一条款?

  经查,这一条款是事先留下一段空隙,等金女士签字后,再以“套打”的方式添加上去的。

  通过“代扣”业务取走储户的钱

  民警连夜赶赴广东和福建,调查牵涉该案的三家公司:福建霞浦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霞浦传媒)、广州银联某公司(简称广州银联),银联某公司厦门分公司(简称厦门银联)。

  据查,霞浦传媒成立于2012年8月,虽然号称传媒公司,但一直做着“挂羊头卖狗肉”的生意,以拉存款贴息的方式让客户把钱存入银行,然后再把这笔钱取出。

  原来,霞浦传媒是通过广州银联的代收付业务的系统平台,扣取客户的银行存款。由于广州银联与各大银行有签约,只要客户授权,就可以“代扣”银行卡里的钱,类似于水电费、保险等的自动扣款。

  2013年12月9日,霞浦传媒申请成为广州银联的拓展商户,由厦门银联代为验资。准入后,广州银联便将数字证书(包括用户名和密码)交给霞浦传媒。自此,霞浦传媒就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向广州银联发起代收付交易指令。

  依照正常流程,霞浦传媒发起代收付交易时,必须获得持卡人的同意并签订授权书。而那张“套打”的《承诺书》就成了霞浦传媒代扣金女士账户的“通行证”。

  代扣的钱被拿来放高利贷

  去年8月25日下午,在拿到金女士签字的《承诺书》后,该《承诺书》就马上被“套打”,霞浦传媒立即向广州银联发起网上代收业务。广州银联将代收指令发给开户银行,银行确认了霞浦传媒提供的《承诺书》,看到上面有开户人授权霞浦传媒进行代扣、出借的条款,便将这笔100万元的代收款清算到广州银联的账户,再由广州银联将这笔款清算到霞浦传媒账户。

  办案民警说,霞浦传媒的这种作案方式非常隐蔽,由于他们一般会要求住户另外再开一个银行账户,存款期限要满一年,而且不开通短信通知业务,所以当他们把钱代收后,很难被发现。然后,在一年期限快到的时候,他们再把钱悄悄存入该银行账户。而这一年时间,他们就可以拿这笔钱用于放贷等以赚取高额的利息。本案中,如果不是金女士急着用钱,去银行取钱,或许还并不会暴露出来。

  金女士告诉记者:“我当时想10万元都拿过来了,《承诺书》是应该要给人家的,就签字了。但是《承诺书》上的每一条款我都仔细看了,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我怎么都没有想到,钱存在银行里,好端端的竟然会没了。”

  当民警正准备抓捕“霞浦传媒”的负责人霍某和叶某时,却发现两人在2015年1月初,已经被福州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刑拘。他们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福建当地3个人的银行存款。得知这个情况后,鹿城警方根据法律规定,将案件移交给福州警方并案处理。

  警方提醒,在签订合同、协议、承诺书时,建议在空白行写上“(此处无正文)”

标签: 诈骗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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