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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警察查获2194箱非法烟花爆竹 防伪标识以假乱真
2015年02月12日 09:54:28 来源: 湖州在线 董梁 杨悦 彭礼武

   浙江在线02月12日讯 防伪标识仿真度95%

  自今年1月30日起,南浔区警方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枪爆物品大清查。

  2月6日下午,根据线索,当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孚派出所会同安监部门,捣毁了位于和孚镇的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2194箱,这是我市有史以来,警方捣毁的最大的一个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沈某是该仓库的所有人,他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9月上旬至10月初期间,陆续非法购入大批量各类烟花爆竹存放于仓库内。

  和孚派出所民警周翔告诉笔者,据沈某自述,大量购入是因为有很多织里企业主跟他预订,现在还未开始销售。周翔还告诉笔者,这批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产品有的来路不明,有的没有任何防伪标识,有的则张贴了仿真度达到95%的防伪标识。

  目前,这批被查获的2000多箱非法烟花爆竹,已被转运至烟花专营单位仓库进行封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朋友圈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无独有偶,2月4日下午,织里警方通过前期线索排摸,发现织里镇凯旋路某市部经营者刘庆(化名)不但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还在当地一间民房地下室储存了433箱烟花爆竹。

  经查,刘庆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1年12月开始至今,在织里镇范围内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并从中非法获利。

  当天傍晚,织里民警在织里镇康泰西路某仓库门口,成功将向刘庆供货的方某抓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采访中,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春节临近,除了应在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燃放时还应选择合适场地,避开人员密集场所等禁放区域。

标签: 过年|鞭炮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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