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 走黑道的年轻人落了网
2015年02月15日 22:36:19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台州2月15日讯(通讯员/周余丽 陈碧玲)去年10月,天台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发现,几个卖狗和狗粮的论坛“火得反常”。民警卧底论坛上留下的QQ群,才得知这个所谓卖狗和狗粮的群,其实就是一个销售枪支套件和弹药的群,所谓卖狗是卖枪,说卖狗粮是卖子弹。民警经过长达数月的侦查,整起非法买卖枪支的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误打误撞 入手一支“快排吹”

  天台人王某,1988年出生,某一天无意逛论坛时,发现一名为“打猎”的QQ群签名是:有狗售卖。王某意识到这应该是一个卖枪的群,抱着好奇的心理,王某随即加入了这个QQ群。果不其然,群里有人在叫卖“快排吹”气枪。这种新型射击工具,以气体为动力,通过多次拉压气筒活塞,将空气压缩进储气筒,向后扣动扳机,可瞬间释放压缩气体发射8mm钢珠,射击速度达200m/s。在30米内,能轻松打穿小鸟身体,具有很大的杀伤力。

  王某联系昵称为“苍狼”的网友,表示想要一只“狗”。“苍狼”立即给王某发送了一个链接。点开链接,王某却发现这是一个卖衣服的网店。对方告诉王某,按照这个链接,直接拍下来就行。于是王某根据对方的提示,拍下了价值为450元的衣服。没过几天,王某就收到了一个来自江苏的快递,打开包裹,里面果然是一支“快排吹”。拿着这只气枪,王某常到山头打打麻雀野鸟什么的。

  “依样画葫芦” 发财梦灭成泡影

  由于很多男性天生对枪就有种莫名的喜爱,有些人觉得手持气枪很威风,有些人会当做心爱之物加以收藏,存在的市场潜力肯定不小。想到这,王某在自己的QQ空间里也做起卖“狗”的生意来。

  通过展示枪支的图片,并承诺送货上门,很快有了第一位顾客。对方给王某发来一张气枪图片,要求王某按照图片式样买齐这种枪支的配件。接到第一笔订单后,王某再次潜入打猎群,询问购买这些配件的地址,热心的网友们纷纷“倾囊相助”。结果,分为五次,在不同的淘宝买家店里,王某买齐了这些配件,共花费10000元,通过快递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寄给了对方。第一笔生意,王某赚取了中间5000元的差价。

  接下来,王某的客源源源不断。有些是希望购买一整套完整“快排吹”的;有些是只需要买一些枪支零部件,回去自己组装的;也有像第一位顾客一样,自己提要求让王某帮忙购买的……正当王某初尝甜头,想要继续做发财美梦时,天台警方经过排查,于12月底,将王某成功抓获。此时,王某已揽下了8笔生意,入账近2万元。

  民警网上卧底 捣毁涉枪犯罪网络

  通过进一步侦查,天台网警大队逐步摸清了一个以徐某为网络上线,以王某等多人为下线并依次逐级发展下线的涉枪犯罪网络。网络昵称为“苍狼”的徐某来自江苏,1992年出生,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快排阀、气筒等快排零部件,利用家中工具私自改造后,在网上以组装成套或是散件的形式,再进行网络销售。直到被抓获前,徐某已成功售出20余套,散件千余件,涉及浙江、江苏等全国多个省市区。

  另外,由于有时候生意太忙,徐某的父亲、爷爷也被徐某叫来一起帮忙打包发货,结果,其父亲、爷爷两人也因涉嫌买卖枪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徐某及王某已分别移送至当地法院,等待进一步审理。

  警方介绍,绝大部分嫌疑人都知道贩卖仿真枪违法,所以他们的销售行为十分隐蔽,在达成交易后,嫌疑人在淘宝上开设虚假交易页面,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交易,交流时,他们把枪友称为“狗友”,把枪叫做“狗”,狗粮则是子弹的代称。因此警方想要从源头上清除难度很大,经常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一旦有不法分子通过这种途径购买枪支实施犯罪,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网络制贩枪支弹药犯罪隐蔽性较强外,少数物流快递公司缺乏规范化管理,也给破案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干扰。民警建议,最好能推行寄收件实名制,对于运输物品的安全性进行“责任倒查”,以此切断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的寄运通道。

  警方提醒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缴非法枪支

  购买和贩卖仿真枪两枝以上,经过公安机关鉴定为枪支的,就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非军用枪支,是指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以及其他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使人丧失知觉的枪支。

  警方提醒,不要有“气枪不同于军用枪支和火药枪,持有并不违法犯罪”的麻痹心理,若已经非法拥有此类枪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缴,以争取从宽处理。

标签: 枪支 责任编辑: 吴佳蔚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