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名片】
陈小平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省委会主委
成岳冲全国政协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光育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副主席
计时华全国政协委员、民革省委会副主委
【报告摘要】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
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沈吟朱海兵张丽)惊蛰刚过,万物复苏。一份“体检报告”,却引起人们的担忧。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土壤总的污染点位超标率达16.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重视土壤污染、抚慰大地之殇,成为我省一些委员关注的热点。
一项调查,令人警醒
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国开展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此次调查形成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指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相比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更具隐蔽性、积累性、地域性、长期性和不可逆性。”计时华委员说,土壤中的污染物,导致农产品中的重金属等物质含量超标,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污染是相互联系的,大气中的污染物沉降影响土壤,土壤污染通过地下水渗透影响水质。因此,治水、治气、治土应该统筹考虑。”赵光育委员说。
陈小平委员注意到,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不少城市老城区内的工业企业“腾笼换鸟”,腾出不少后备土地。但由于长期过度利用,且未很好保护,相当部分土地和地下水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已不适宜进行密集商住和民用开发。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对大地之殇,不少委员心生痛惜。
“治污成本太高,土壤修复时间太长,社会各方对此应有充分认识。”赵光育委员说。
陈小平委员发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很难落实。比如,不少退役的污染工业场地属于国企,土地多为划拨,由其治理几无可能;很多企业股权经过改制、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有些则是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很难界定污染场地的责任主体,影响了修复进程。
土壤修复不能只依赖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修复,加快制定污染土壤性质界定技术规范,指导土壤修复工程实施,填补监管政策空白。”陈小平委员建议。
成岳冲委员也建议,要想方设法通过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尽快治理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
立法防治,势在必行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表示:“要下决心制定一部法律,专门针对解决土壤污染的问题。”赵光育委员看到了希望,他已连续两年带来有关土壤污染治理提案。“应该尽早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法律来规划指导具体工作。”他说,要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以生态修复扩大环境容量,以生态措施强化污染防治,并对污染物排放严重的工业企业加大环境评价考核力度,督促其改进生产技术,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
这与计时华委员的想法不谋而合。“立法应突出可操作性和区域分类特点,既体现预防和治理结合理念,也要对土壤保护和监测提出刚性要求。”她建议,要理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并整合分散在环保、国土、农业、水利、卫生、粮食等部门的监测网络,形成土壤保护与治理的大数据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陈小平委员建议,加强对企业停产搬迁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搬迁过程中二次污染的发生。
“一方面要消化污染存量,另一方面要控制污染增量,保护好生态环境。”成岳冲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