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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国人大代表聚焦互联网金融
中国式P2P网贷是金融工具创新 要走得更稳更远需监管法规助力
发布时间: 2015-03-09 08:58:17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高逸平

   浙江在线03月09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高逸平)2007年,P2P网贷平台引入中国后,就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最迅猛的行业之一。

  根据《中国P2P网贷行业2014年度运营简报》,2014年,全国P2P网贷平台的投资人与借款人总计约180万人,较2013年暴增300%以上。

  随之增长的是P2P交易量,以月均10.99%的速度运转。2014年,全年累计成交量达2528亿元,是2013年的2.39倍。

  但同时,乱象丛生。2014年,P2P新增平台超900家,而问题平台多达275家,是2013年的3.6倍。仅仅12月,跑路平台就达92家,数量为2013年全年总和。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将民间的借款需求与民间的闲置资金以较佳的方式撮合匹配。可是,全国范围的P2P监管细则却迟迟不见出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郑杰和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董事局主席陈爱莲都不约而同地聚焦P2P,希望政府尽快建设个人征信体系,尽早出台网贷平台的监管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郑杰:

  建立P2P网贷信用评级体系

  将运营商用户数据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设

  目前,P2P行业乱象丛生、暗流涌动,这说明P2P公司正面临一系列问题与风险。

  首先,金融监管不到位,总体上对P2P的管控力相对缺失。从法律角度看,P2P行业应由央行监管,但目前这一职责转移到了银监会头上。可是,银监会到县级市就没有分支机构了,监管很难落到实处。

  其次,流动性及准备金有问题。从数据来看,去年第四季度成为P2P风险频出的高发期,而且绝大部分由流动性不佳所致。P2P平台所谓的风险准备金大多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

  再次,担保及其关联有问题。有些担保机构的主体身份与网贷平台存在高关联性,实质就是自己给自己担保。

  另外,信息披露及信息安全问题、征信问题也很突出。

  尽管P2P在快速发展中出现部分问题,但我认为,整个行业发展的意义与作用也非常明显,前景看好。

  所以,我建议,明确监管思路和监管内容,建立统一的行业准入机制,规范行业运行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尽快推动建立P2P网贷信用评级体系,将电信运营商用户数据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这样可以扩大征信人群范围,提高征信数据来源的准确性。

  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董事局主席陈爱莲:

  P2P是一种金融工具创新

  建议尽快出台相关监管法规

  我认为,P2P网贷平台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它借助互联网技术,将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串联起来,一方面为民间巨大的闲散资金找到了出路,另一方面则为众多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小额融资渠道。

  但是,网贷行业目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尚未形成,行业自律不健全,征信体系不完善,监管法规缺失,监管部门无法可依,这些都在客观上为不良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实行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

  比如,个别P2P网贷平台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从众多投资者中吸收资金后,再将池中资金转贷给借款方。其实质是变相集资吸储,赚取利差。少数P2P网贷平台在不具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涉嫌非法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因此,我建议,国家尽快出台P2P网贷平台监管法规。法规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准入门槛、合规性要求、投资人资金的安全保障、衍生品和本金业务规模杠杆限制、流动性要求和应急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保险制度设计、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违法追究适用条款等。

标签: P2P|互联网金融 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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