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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落户杭州
2015年03月13日 07:41:33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刘乐平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刘乐平)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具体实施方案由浙江省政府负责印发。这意味着,全国唯一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正式落户杭州。

  关于该综合试验区的定位和作用,《批复》提出,要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批复》强调,国家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要努力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积极做好服务,大力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同时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要在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的基础上,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综合试验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试点工作要循序渐进,适时调整,逐步推广。

  《批复》还就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浙江省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要在商务部等部门的指导下,尽快修改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先行先试任务,突出重点,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根据有关部门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电子信息。综合试验区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据了解,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服务。

标签: 电子商务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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