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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90后龌龊男 强奸两个女孩后又逼她们卖淫
2015年03月13日 11:02:52 来源: 金华新闻网 张代磊 王旭航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3名90后小伙一起去“潇洒”,完事后觉得两名“小姐”很漂亮,就动了将她们劫持到其他地方卖淫赚钱的邪念,其间多次将两人强奸,不想开车到义乌时被查获。

  20岁的刘某是重庆人,在浦江打工。去年10月18日晚上11时许,刘某跟朋友杨某、侯某(均另案处理)动起邪念:一起去嫖娼,如果“小姐”漂亮,就带她们去诸暨卖淫。

  当晚,3人在浦江县城通过微信联系上卖淫女易某和齐某,并谈好了价格。随后,刘某驾驶面包车来到浦江县人民医院附近的偏僻处。在车上,3人先后与易某、齐某发生关系。

  完事后,刘某未支付嫖资,还拿走易某和齐某的包和手机,并持刀威胁,要么拿1万元钱给他,要么随他去诸暨卖淫,易某和齐某听后连忙拒绝。刘某见状,指着汽车引擎盖中间的血迹吓唬她们,说这是人血,继续软硬兼施要两人去诸暨卖淫。次日凌晨3时许,刘某等人又把面包车开到义乌一个偏僻地方,要求与易某、齐某发生关系。虽然易某、齐某拒绝,但被3人强制发生性关系。

  去年10月19日清晨5时40分许,刘某等人带着易某、齐某驾车来到苏溪镇一水库边后,刘某将易某叫下车继续做其“思想工作”,杨某和侯某负责看管齐某。直到当天上午9时许,齐某趁杨某和侯某睡觉之际逃跑,并向义乌警方报了案。民警在苏溪镇楼存傅村村口将刘某驾驶的面包车拦截,易某成功获救。

  3月12日,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因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标签: 卖淫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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