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今天的这位,为了公司简直是忘我啊。方某,在永康某厂负责招工,他觉得越南人能干活,对薪资要求不高,于是竟然当起了偷渡的协助者。结果,他把自己给绕进去了。日前,永康市人民法院对方某和陈某偷越国境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方某会这样,也许是出于对公司的负责。因为单位活多人手少,他就想招用几名工人。可是,现在国内的人工工资高,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厂里现有的越南人干活不错,工资比一般人低。但是,苦于不会越南话,他没法和工人沟通。
偶然一个机会,方某在广东认识了陈某,得知陈某会讲些越南语,就叫他来永康打工。方某对陈某委以重任,一来就让陈某做了车间主任,协助自己安排厂里越南人工作、发放越南人薪资。
沟通无障碍后,方某、陈某两人多次动员在厂里打工的越南人介绍其亲友来工作。
2013年9~10月,陈某与越南籍人阮某等4人联系,双方约定招收4人到厂里做工。陈某让他们办理好通行证,确定了过境的时间、过境后等候的地点、接应的人员等。4人以虚假理由骗取入境通行证后,于2013年10月9日过境到了广西某地。紧接着,由方某与该地司机联系,以垫付车费的方式联系好大巴车,安排4人乘车至永康,由方某将4人接回厂里务工。
在2013年2月至2014年3月期间,方某和陈某根据上述方案如法炮制,先后协助了60余名越南人偷越国境来到厂里务工。
永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陈某在明知越南人持以虚假理由骗取的通行证入境的情况下,仍为他们安排接送、提供帮助,积极促使他们偷越国境后来华务工,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方某、陈某在偷越国境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方某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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