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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彩票“上了瘾” 挪用公司30万元购票被判刑
2015年03月31日 09:48:59 来源: 金华新闻网 吕紫嫣 余美娜

   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 “拿两元钱买个一夜暴富的希望”,这大概是最蛊惑人心的广告了。当然,很多人的心态都是中个小奖就乐和乐和,中不了也没什么。

  但也有人因买彩票“上了瘾”,居然在花光钱后,又怒砸30万元买彩票。关键是,这笔钱还是挪用的公款。日前,永康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周某,男,1989年出生,小学文化。2013年初,周某来到永康市芝英镇某电子公司上班,工作是销售员,主要负责接单、对账工作。

  还真是科技改变生活。渐渐地,原本不熟悉电子产品的周某也可以熟络地使用电脑了。后来,周某开始在某彩票网上购买实时彩。虽然总是买得多中奖少,周某却始终怀揣着梦想。

  到了2014年5月,周某的经济能力已无力支持其继续购买彩票,这让他坐立不安。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周某突然有了经济来源。他工作的电子公司网店需要进行一次抢标王的活动。活动时间快要到了,老板娘却不在厂里,没有办法操作。为了活动顺利进行,公司老板娘将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告诉了他。拿到密码后,周某突然激动了起来,他想,先从公司支付宝里拿一些钱去买彩票,赢了的话再补回去。

  说干就干,5月底的某一天,周某从公司支付宝账户转了1000元钱到某彩票网站。那天运气出奇好,他赚了600元。

  这一次的赚钱,让他更加肆无忌惮了起来。后来,周某多次未经许可,擅自登录老板娘的账号,将里面的资金转到彩票网站用于购买彩票,并将交易记录删除。从起初的1000、2000元到后来的10000、20000元,周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共转了近30万元。

  2014年7月27日,他的小动作被老板娘发现。

  法院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果,周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标签: 彩票|挪用公款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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