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专题】行进浙江 精彩故事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嘉兴 正文
踹坏公共自行车锁骑回家 这个男的被判了六个月
2015年04月13日 09:34:55 来源: 杭州网 郭婧

   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每当凌晨想骑车了,他就狠踹公共自行车……这个“连环踢高手”,最近被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罪判刑。

  这是嘉兴首例因破坏公共自行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同一时间出现“连环踢”

  范师傅是嘉兴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去年11月13日早晨,范师傅发现公共自行车锁车模板上3个止锁器被撬开,他预感不妙,赶忙将止锁器上号码上报公司核对,得到反馈:3辆公共自行车下落不明。范师傅报了警。

  监控录像显示,11月13日凌晨时分,2个青年出现在环城东路勤俭路口的公共自行车站点,眼看四下无人,两人对着公共自行车使出“连环踢”,几下狠踹,将锁好的公共自行车踹了出来,然后骑上车,扬长而去。

  再查看前后一段时间的监控发现,除了11月13日这一次以外,在同月10日、15日、17日、19日和20日的凌晨同一时段,现场监控均捕捉到有人踹开公共自行车并将其骑走的画面。

  而且,画面中出现的都是同样身影。

  骑走7辆公共自行车丢了两辆

  民警很快抓住嫌犯岳某和王某,他俩在自行车站点附近的酒吧工作。

  据岳某交待,他在酒吧上班,要到凌晨3点左右才下班,下班后走到住宿的地方比较远,便打起公共自行车的主意。

  一次得逞以后,他胆子也大了起来,随后的日子都如法炮制。11月13日这一天凌晨,岳某和同事王某一起下班,岳某便怂恿王某一起踹开公共自行车骑行。殊不知,两人的举动,都被监控录像拍个正着。

  岳某骑到住所后,随意停放自行车,第二天如果发现自行车还在,便顺道骑回原地,如果发现车子丢失,则听之任之。

  王某由于心里害怕,踹过一次以后再也没敢效仿岳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岳某单独或结伙他人故意毁坏公用物品,作案6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都市快报)

标签: 公共自行车|判刑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