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每当凌晨想骑车了,他就狠踹公共自行车……这个“连环踢高手”,最近被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罪判刑。
这是嘉兴首例因破坏公共自行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同一时间出现“连环踢”
范师傅是嘉兴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去年11月13日早晨,范师傅发现公共自行车锁车模板上3个止锁器被撬开,他预感不妙,赶忙将止锁器上号码上报公司核对,得到反馈:3辆公共自行车下落不明。范师傅报了警。
监控录像显示,11月13日凌晨时分,2个青年出现在环城东路勤俭路口的公共自行车站点,眼看四下无人,两人对着公共自行车使出“连环踢”,几下狠踹,将锁好的公共自行车踹了出来,然后骑上车,扬长而去。
再查看前后一段时间的监控发现,除了11月13日这一次以外,在同月10日、15日、17日、19日和20日的凌晨同一时段,现场监控均捕捉到有人踹开公共自行车并将其骑走的画面。
而且,画面中出现的都是同样身影。
骑走7辆公共自行车丢了两辆
民警很快抓住嫌犯岳某和王某,他俩在自行车站点附近的酒吧工作。
据岳某交待,他在酒吧上班,要到凌晨3点左右才下班,下班后走到住宿的地方比较远,便打起公共自行车的主意。
一次得逞以后,他胆子也大了起来,随后的日子都如法炮制。11月13日这一天凌晨,岳某和同事王某一起下班,岳某便怂恿王某一起踹开公共自行车骑行。殊不知,两人的举动,都被监控录像拍个正着。
岳某骑到住所后,随意停放自行车,第二天如果发现自行车还在,便顺道骑回原地,如果发现车子丢失,则听之任之。
王某由于心里害怕,踹过一次以后再也没敢效仿岳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岳某单独或结伙他人故意毁坏公用物品,作案6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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