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行进浙江 精彩故事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湖州 正文
自制"钓竿"疯狂偷窃 这个惯偷很高调每天花百元住宾馆
2015年04月27日 10:39:18 来源: 湖州在线 张钰苑

   浙江在线04月27日讯 “临睡前还好好的,谁知早上起来,我妻子的金戒指、金耳钉等饰品,还有1400元现金都统统不见了。”日前,织里某小区的住户支先生拨通了110报警电话,称自己家中遭贼光顾,但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房门一直关着,小偷究竟是如何得手的呢?

  凌晨二三点,正是万籁俱寂好眠的时候, 33岁的杨桐(化名)却摸进了一家宿舍楼的消防通道。他熟练地逐一检查窗户是否锁好,并很快找到了“目标”。为了方便实施偷窃,杨桐又顺手牵羊地拆解了居民晾衣服的简易支架,利用铁丝线和衣架上的钩子,做成“钓竿”,然后悄悄地把这根简易的自制“钓竿”伸入窗户,钓起房间内的“大鱼”,黄金首饰、现金、手机,整个过程仅仅只花了几分钟……

  “由于不需要破门也不用破窗,所以盗窃时的动静很小,被害人很难发觉。”采访中,织南派出所副所长严斌告诉记者,杨桐正是通过受害人家的窗户“钓”出了裤子、提包等物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掏出,得手后再逃之夭夭的。今年1月至3月27日之间,杨桐经过事先预谋,在织里镇河西新村、广州路

  及童装城等地采用“钓鱼”的手段进行盗窃,涉案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杨桐几番得手之后,不仅长期停留“驻扎”,还十分“高调”——2个月的时间里,每天花100元住宾馆,胡吃海喝,出手也极其阔绰。这样的奢华生活甚至让不知情的人误以为他是个“富二代”。

  据了解,杨桐前科累累,去年12月才刚刑满出狱。但出狱后的他并无悔改之意。但他这么“高调”,就不怕再被抓吗?通过前期侦查、线索分析, 3月31日,织里公安分局织南派出所民警在某宾馆将其当场抓获,很快,民警从他的身上搜出了一张身份证,经对比发现根本不是他本人。原来,他就是冒用他人信息才敢如此肆无忌惮。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部分赃物已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冒用他人信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订版)》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标签: 惯偷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