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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一环境监察员 充当排污企业“保护伞”被起诉
2015年04月28日 08:01:30 来源: 温州商报 金磊

   浙江在线04月28日讯 环境监察员监督企业规范环境行为,把关企业是否违法排污、弄虚作假。但是,永嘉县环保局环保监察员陈某却在金钱面前沦陷,收受贿赂十余万元,甘当排污企业的“保护伞”。日前,永嘉县检察院以受贿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1975年2月出生的陈某是永嘉人,2008年至今在永嘉县环保局瓯北分局工作,担任环境监察员。陈某的主要职责是处理辖区内有关环保的举报信访、企业巡查、河道排查等,重点巡查辖区有无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就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企业罚款、停业整顿。

  从2011年至2013年间,陈某在日常的巡查中认识了辖区内的不少企业负责人。在自己并不缺钱的情况下,陈某却向企业负责人李某等四4人“借钱”。虽然平时都不怎么有往来,但是陈某一开口“借钱”,大家都会心照不宣地“借”钱给他。

  经办检察官认为,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十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签: 污染|监察员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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