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2日讯 (今日早报 通讯员 金云国 朱凌云 记者 吴中平) 因经济纠纷起歹念,温岭一渔民深夜盗窃渔船,且为了不被发现,还只身在海上航行40多个小时,跑到江苏将偷来价值50万元的渔船以21万元销赃。
5月8日,温岭渔民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温岭市检察机关批准依法逮捕。
为报复偷走他人渔船
陈某今年40岁,是温岭市石塘镇的渔民。4年前,他出资80万元和当地渔民莫某合伙购买了两艘渔船,一直由其自己经营管理。不料在两年前,合伙人莫某没有经他的同意,偷偷地将两艘渔船卖掉,所得的船款也分文未给他。
陈某多次向莫某索要船款,莫某则编造各种理由,一直没有归还他投资的船款。此后,莫某干脆离家外出不知所踪。
为此,陈某对莫某耿耿于怀。
2014年11月下旬,陈某听人说,莫某和温岭市松门镇的梁某合资购买了一艘渔船,他便起了报复的邪念。
经多次睬点,陈某于2014年12月6日凌晨,独自来到松门礁山码头,用铁棍撬开该船的驾驶舱后,盗窃了梁某停靠在码头边价值50多万元的渔船。
为不被他人发现,陈某不顾生命危险,黑灯瞎火只身驾着偷来的渔船在海上航行。40多个小时后,陈某开着偷来的船只来到600公里外的江苏一码头,以21.8万元的低价经中间人销赃给了当地渔民安某。
当天,发现渔船失踪的梁某向温岭市公安局报了案,接警后,温岭公安局合成侦查大队与船只管辖地的礁山边防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展开联合侦查。
已在外省落脚的他终究被抓获
经对赃物船只去向的追查,于今年4月23日在江苏省启东市的蒿枝港发现了被盗船只的踪迹。
“我们发现渔船的踪迹后,立即第一时间向江苏警方递交了协查通报。”礁山边防派出所干事何张伟说。在发出协查通报后,当天下午,温岭市公安局合成侦查大队与礁山边防派出所立即指派了几名侦查员组成联合追捕小组,赶往江苏启东开展工作,在当地边防派出所的配合下,追捕小组通过该船的新船主找到中介人,再通过中介人摸清了卖船人的落脚点。
今年4月24日7点左右,追捕小组的民警在启东市吕四港镇吕北村顺利抓获了正在经营水产品生意的盗窃犯罪嫌疑人陈某。在事实面前,陈某很快交代了其作案的经过和动机,并于当天因涉嫌盗窃犯罪被温岭市公安局处以刑事拘留。
但让陈某没有想到的是,经温岭市公安局调查,陈某盗窃来卖掉的渔船是梁某独资购得的,和陈某的合伙人莫某没有丝毫关系,陈某得知此船与莫某无关后也自责不已,“我以为这只船莫某有股份,便将这只船偷来卖掉让莫某放点血。想不到这只船与莫某无关,真是后悔啊! ”
“你和莫某有经济纠纷,可寻求法律保护,即使这只船莫某有股份,也不能做出这样的盗窃行为啊!”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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