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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房就被警察带走的悲催哥 大连警方今日终证其清白
2015年05月17日 21:23:3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俞雯祺
【摘要】 “男子开房就被抓”的新闻在昨天经历反转后再反转,直到今天才迎来“大结局”:大连警方通报,经查证事件属实,原因是警方禁毒队信息录入错误所致,已采取措施纠正。

  浙江在线杭州5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俞雯祺 编辑/金斌)5月15日,浙江某电视台报道了“大连小伙从2013年底起每次外出开房都被警察带走”的新闻,之后引发网友热议。

  然而,“男子开房就被抓”的新闻在昨天经历反转后再反转,直到今天才迎来“大结局”:大连警方通报,经查证事件属实,原因是警方禁毒队信息录入错误所致,已采取措施纠正。

回顾:“男子开房就被抓”经历神逆转

  “男子开房被查”经历神逆转

  5月13日,辽宁大连一名李先生到杭州出差,凌晨1点入住下沙某酒店。然而,入住没多久,派出所民警就找上来门,带走调查并对他进行尿检。

  李先生很郁闷,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曾托朋友去查,真实情况是老家警方搞错了,其实他只是和一个贩毒的人同名,他是“冤枉”的。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他将情况反映给大连警方,但至今没有解决。

  5月15日,浙江某电视台报道了李先生的悲催经历后,迅速引发热议,李先生的故事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火了一把。

  5月16日下午2点多,剧情有了大反转。有杭州媒体指出,李先生是“真犯人”。因为公安局综合信息平台上显示,2013年因贩毒被判刑的李某,容貌和上电视的李先生以及他的身份证照片几乎一样。单从这点来看,涉毒的李某应该就是李先生。

  该媒体报道后,不少网友质疑,如果李先生是真犯人,为何可以出现在杭州,还主动找媒体采访?当天晚上8点20分,微博大v“警察蜀黍”指出,杭州媒体的报道纯属胡扯,李先生确实是大连那边录错了,他是无辜“中枪”的。

  晚上10点,浙江在线记者从相关渠道证实,李先生在公安局综合信息平台上的“涉毒”记录已被全部撤除。与此同时,李先生也向媒体透露,接到了大连公安的通知,公安系统上的错误信息已经被删除。

  17日凌晨0点23分,报道大逆转新闻的杭州媒体发微博公开道歉,称此前报道有误已作出删除,并公开向李先生道歉。

  大连警方回应错误并致歉

  从16日起,浙江在线通过多个渠道试图联系大连公安,或许是因为周末,不少电话均无人接听,而记者查看大连公安官方微博及官方网站,均未发现有关于该事件的通报。

  浙江在线记者期间又联系上了大连当地一家媒体。同行透露,大连警方从昨天下午看到媒体报道后,非常重视,第一时间着手调查,发现确实系2013年在录入信息时发生错误,目前已经做出更改。

  17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大连公安通过新华社对外通报,

  据大连警方通报,大连人李某一年多来每次出差开房都会被警方带走协查,此事被媒体报道后,警方进行了核查后确认:甘井子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禁毒中队在2013年4月4日抓捕涉毒嫌疑人李某后,办案民警在录入犯罪嫌疑人信息时,将同名同姓的无辜的李某的身份证和照片同时误录,造成无辜的李某出差在外经常受到警察调查。

  警方称,16日16时30分左右,甘井子公安分局领导与无辜的李某取得联系,对因警方工作失误给其造成的不便,当面道歉,并当场承诺迅速协调有关部门,将误录的信息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更正。

  警方称,市民李某对甘井子公安分局的举动表示能够原谅,只要求尽快恢复自己名誉,能够正常生活工作。

  专家:公安系统数据实时更新有难度

  按照大连公安的说法,李先生的“乌龙”其实源于办案民警的个人失职,但为何拖了那么久才得以解决。对此,一位从事公安教学多年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公安系统数据更新存在一定的“滞后”,可能底层的数据库改了,但上一级的数据库还没来得及更新。

  目前来说,各个省份根据各自的情况建立了一级(县)、二级(市)、三级(省)共三个级别的数据库(有的省份只有两级)。数据采集是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在此过程中会出现一个“时间差”。最后,省级数据库会定时向公安部的全国数据库进行上报,但没办法做到百分百同步。

  那么,能不能建立一个库,全国所有数据都汇总在一起呢?该专家认为,全国性的数据库固然便于管理,但在维护和操作上很麻烦。比如,查询一个人,同名同姓的能出现几万个,甄别起来效率就低了。再比如,大家都用一套系统,一旦运行错误,影响面就很广。

  公安机关跟其他政府部门不一样,首先是数据很多,光一个户籍信息就涉及到十多亿人,因此工作中必须建立很多的系统来分门别类,可能一个省的公安机关就有三四千个系统在运作;其次,数据变化快,可能上一分钟人还在逃,下一分钟就抓住了,但这个变化没办法实时录入系统。

  尽管公安机关在数据采集、更新、管理方面确实面临不少困难,但随着物联网技术(利用传感设备自动采集数据)的发展,监管和纠错机制的建立相关情况会慢慢面临好转。

  律师:配合调查是义务,求偿可能性较小

  故事中,李先生从被同情、到被质疑,再到最后的真相大白,整个过程一波三折。李先生还是挺大度的,面对媒体的道歉,他还表示“感谢”,称因为媒体报道,他的事情顺利解决,并对警方信息录入错误不予追究。

  浙江在线将李先生的遭遇转述给了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凌斌律师,得到的回复是,如果李先生真要追究起来,可能胜算不大。

  首先,李先生的“犯罪”信息是被记录在公安系统网上,仅仅作为内部资料,不对外公开,不存在所谓的“名誉受损”的问题。

  其次,法律赋予警察执行公务的权利,公民就有义务履行配合调查的义务。“如果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因错误判断对李先生进行了拘留、逮捕等处罚行为,那么属于冤假错案,是可以寻求赔偿的。”但事实是,李先生在每次接受完调查后,都未得到不公正的对待。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凌斌深表同情。他表示,真相出来前有任何的可能性,这也是需要公安机关一一求证的。如果求证都需要承担“风险”,那办案成本也太大了。不过,此次大连警方确实存在工作失当的问题,应该吸取教训。

责任编辑: 金斌

标签: 悲催哥|开房|大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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