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编辑/马丽红)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经济作物的情况怎么防止?采取哪些措施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中储粮公司的北方储备库出现了陈粮顶替新粮入库现象,浙江的储备粮管理得怎么样……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粮食安全专题询问会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委员:粮食生产功能区里种经济作物
省农业厅:力求出台保护条例
近几年浙江省逐年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财政投入,到2014年底,全省累计投入资金68.68亿元,在全省建设了近600万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对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起到了作用。
2010年,全省启动了农业“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2012年至2014年,省财政安排扶持粮食生产相关资金年增幅均在20%以上,201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7.6亿元,其中规模种粮补贴资金比上年增长22%。
但粮食功能区建成后,由于道路修好了,水利设施配套了,一些农户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田块转包,或种植花卉、苗木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增加收入。
“尤其是种苗木,销售时连土一起挖掉,造成田块土壤流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俞仲达提问省农业厅,如何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非粮化倾向?
省农业厅负责人表示,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非粮化比例达到11%。“核心原因是经济价值规律的作用,因为种粮的经济效益相对小,农民有选择作物的自主权,因此还需进一步通过法律把粮食生产功能区真正规范起来,力求出台《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条例》。”
除此以外,省农业厅已经采取了一些管理措施,比如建立“负面清单”,“凡是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内的农田,事实上一年没有生产一季粮的,就不享受任何粮食生产的优惠政策。”
委员:浙江粮食自给率连年下降
省国土厅: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国家对建设用地实行占补平衡的政策,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陶君毅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地方的建设用地占用的大多是高产水田,而补充的多是丘陵、山地,一些地方垦造出来的耕地质量较差。
近十年来,全省粮食自给率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去年,浙江省粮食自给率只有36.2%,粮食年产需缺口达到260多亿斤。浙江省已成为仅次于广东的第二大粮食调入省。
“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同时,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补充的耕地质量不下降?”
省国土厅负责人表示,尽管这些年建设占用耕地的情况大大减少,也实现了占补平衡,但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占平地补山地,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高的情况仍然存在,“耕地占补能实现数量平衡,还不能实现质量平衡。”
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就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浙江国土厅表示,今年9月底将明确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的25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省政府确定的1000万亩左右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工作,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水田补水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生态优化。
为了更好的监管,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度。省国土厅将政府领导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列入离任审计支付,凡是在任期内造成基本农田数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的,不仅不应提拔任用,而且还应追究责任。
委员:中储粮以陈粮冒充新粮套补贴
省粮食局:暂未发现类似违规腐败现象
今年4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中储粮公司北方储备库以陈粮顶替新粮,以此套取政府财政补贴的腐败现象。“我省储备粮管理情况如何,怎样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亚芳提问。
省粮食局负责人表示,这对浙江省是严重的警示,不过从浙江省每年清查的情况来看,浙江的储备粮数量真实、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没有发生类似腐败情况。
“这主要得益于几个方面,一是浙江省的制度比较完善,出台了《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实施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等一系列规章;二是浙江省的体制比较合理,实行储备和经营分开,绝大多数市县的收储盈亏和经营状况无关,因此公司也没必要去冒风险;三是管理严格,形成了联手管控、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四是粮食的销售、轮换等操作公开透明。”
不过省粮食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要进一步梳理制度,建立完备的体系,加强监管,提升部门之间的配合,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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