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7日讯 “办理充值卡时,规定按1小时计费,商家也一直执行这个计费标准。后来突然发现商家擅自调整了计费方法,要按3小时计费,即不到3小时按3小时计费,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昨天,家住上虞区的鲍女士说起不久前的遭遇,仍耿耿于怀。
鲍女士告诉记者,她在上虞的一家单位工作。去年,单位在上虞的一家羽毛球馆办理了一张集体充值卡,用于员工娱乐。“当初商家规定,羽毛球馆按1小时计费,不到1小时也按1小时计费。”鲍女士称,他们单位每次充值5000元,用完后再充值。
今年3月中旬,鲍女士去打羽毛球,意外发现商家单方面改变了计费规则。“将1小时计费调整为3小时计费,即不到3小时按3小时计费。”鲍女士说,显然商家是为了收取更多的费用,这样做太不合理了!
此后,鲍女士与商家理论。商家认为,羽毛球馆由于生意清淡,难以维持下去了,所以针对现状,调整了计费方法。任凭鲍女士如何说理,商家坚持按新规定执行。
鲍女士见说服不了商家,一个电话搬来了“救兵”——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
“商家违反了服务约定!”昨天,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的王新煜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充值卡是有期限的,如果商家要调整计费方法,必须待期限过了后方可执行新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入后,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方面向鲍女士致歉;另一方面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仍按原先1小时计费方法收取费用,如果关门歇业后尚有余额,足额返还。
后来,这家球馆关门歇业。鲍女士单位办理的充值卡内尚有700元左右的余款,商家根据事先约定,足额返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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