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5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范跃红 丰婷婷 林可)6月5日,浙江省“四大万亿”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会暨“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百场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杭州召开。
会上,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省治水办、杭金衢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湖州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等单位做了交流发言。
我省于2013年制定了《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四大万亿”工程,即万亿产业转型升级工程、万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万亿统筹城乡建设工程、万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一大批省重大项目。今年将推进重大项目960个、计划投资7270亿元。
2004年以来,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围绕省委的战略部署,先后在“五大百亿”、“三个千亿”、“四大万亿”工程建设领域联合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主体多元、环节繁多、管理多头、资金密集、利益重大,廉政风险和安全风险高度集中,职务犯罪仍然高发易发。
省检察院通报中披露,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47件936人,分别占同期立案总数的22.6%和20.8%。其中,受贿、行贿、贪污等贿赂类犯罪案件占比达到82%,是工程建设领域涉嫌主要罪名。该领域职务犯罪存在权钱交易突出、窝案串案多、涉案领导干部多、涉案环节多、涉案金额大等主要特点。
其中典型案件有:萧山区湘湖二期工程建设、企业征迁国有资产处置行受贿窝串案,宁波市江北区城管、水利、海事部门在建设渣土、泥浆处置领域贿赂和渎职窝串案,绍兴工程质量监督系列受贿案,台州工程指挥部职务犯罪窝案,普陀区路桥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受贿窝串案等。
会议强调,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规定,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参建单位作为预防主体单位,要承担预防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抓好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建设,牢固构筑起防腐拒变防线。
检察、发改、审计等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加大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腐败案件查防力度,加强对“四大万亿”重大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同时,各预防主体单位、行政管理、监督部门要发挥各方所长,加强协作配合,凝聚预防合力,共同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会议同时启动了在“四大万亿”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中开展“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百场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以此推进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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