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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一打开电瓶车撞上来 骑车大叔摔倒又遭后车碾压身亡
2015年07月03日 06:27:00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黄娜

   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彦明 驻嘉兴记者 黄娜) 电影《疯狂的石头》里有个情节:轿车停下开门,不巧后面一辆摩托车开上来,撞上车门,摩托车司机摔了出去。

  如果,这时后面再来一辆车……

  近日,海盐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骑电瓶车的史某撞上车门后摔倒,又被后面来的车撞上,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情要从去年3月18日下午说起。那天王某开着老爸的车出门办事,到目的地后便将车停在了路边。他赶时间,没看后视镜就打开了车门,这时后面一辆电瓶车开上来,撞在门上,开电瓶车的史某摔在地上。

  不幸的是,后面又来了一辆小车。小车驾驶员邹某来不及采取措施,车子冲了上去……

  史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一周后,因救治无效不幸身亡。

  同年4月21日,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邹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死者史某无责任。

  史某1960年生,海盐人,生前经营一个卖净水机的经营部。父母不在了,儿子今年21岁。

  史某的妻儿起诉到了海盐法院,要求王某、王德某(车辆所有人)、邹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8万多元。

  海盐法院审核各项费用后,合计为88万多元。另外,死者史某的离去给家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死者史某受伤乃至死亡,先是因为被告王某没注意后方,贸然开门,导致史某倒地。随后,被告邹某遇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两个原因力不可分割,再结合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由被告王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即70%的赔偿责任(除去被告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约48.7万元),由被告邹某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即30%的赔偿责任(除去被告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约20.8万元)。

  法官提醒,停车开门前一定要注意观察前后是否有车辆或者行人靠近,务必在确认安全后再开门。这不仅是对自己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标签: 电瓶车|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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