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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婚了却分了手最后闹上法庭 想要回彩礼拿证据来
2015年07月15日 07:38:31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记者 陈栋

   浙江在线07月15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陈栋)昨天上午,临海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纠纷案。

  小罗与小邵都是90后,以前是一对十分恩爱的恋人。后来,小邵怀孕,小罗十分高兴,多次表示想要这个孩子。小邵向男友提出,每月要5000元零花钱。

  小罗是个打工的,每月工资也没有这么多,根本拿不出钱。他没想到,女友竟瞒着自己,做了流产手术。

  事后,小邵解释说,自己打掉孩子不是因为零花钱的事,而是因为自己才18周岁,未婚先孕,在村里很丢脸。她曾希望与小罗继续相处,但小罗最终提出分手。

  在两人交往期间,小罗购买了金手镯、金项链及手机等,当作彩礼送到小邵家。当时,小邵家人对小罗还是挺喜欢的,小罗送去的彩礼都照单全收了。

  分手后,两家人因彩礼的事多次协调均未达成一致。

  于是,小罗将小邵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金手镯、金项链,一部国产手机,猪肉、猪脚等礼品,以及恋爱期间支出的3000多元零碎开支。

  昨日,临海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驳回了小罗的诉讼请求。

  “虽然小罗说送给了女友很多礼物,但他却无法提供证据,甚至连购物的发票都拿不出来。”经办法官说,就算小罗真的送了东西给小邵,据他所说,这些礼物都不算非常昂贵。这类自愿赠予的小物件,法院是不予支持退回的。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彩礼都无法要回。法官说,现在地方上的婚俗,男方动辄送上数十万元的彩礼,一旦发生纠纷,想把钱要回来的确十分困难。

  “送过彩礼后,当男女双方并登记结婚,或登记后从未在一起生活,以及赠送彩礼的一方生活出现困难,均属于应该退回礼金的情况。”法官说。

标签: 结婚|彩礼 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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