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地处浙江省东部,隶属绍兴市,建县于公元908年,距今已有1100多年历史,县域面积1213平方公里,地貌特征“八山半水分半田”,是典型的山区县。
在去年召开的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工作反馈会上,评估组指出:短短几年时间,新昌从全省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蜕变为国家级生态县,这为经济发达地区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对关系树立了典范,做出了样子。[详细]
7月1日,绍兴市委书记陈金彪来新昌调研农业农村工作。他强调,要充分发挥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切实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扎实做好集体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文章,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社会稳定。[详细]
湖光潋滟,春色晴好。记者搭乘石晖和同事们的执法车,溯源而上,以实际行动表达对环保的关切。石晖担任队长的新昌县长诏水库水源保护执法中队,由县公安局、县环保局、长诏水管局三个部门抽调组成,是全省第一家饮用水源保护执法中队。[详细]
“新昌到,臭味闻”已成旧话——新昌江水质从劣五类提升到接近二类水,去年通过了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详细]
时光变迁,不变的是放飞在青山绿水间的梦想。将千年古县置于青山绿水中,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是43万新昌人民的共同梦想。[详细]
位于浙江省东部的新昌县,有着典型江南水乡的秀美风光,素有“东南眉目”之美誉。但是和不少城市一样,新昌走过一段“先污染再治理”的弯路。[详细]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天台一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中提到的“天姥山”,就在新昌县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