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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茶馆养只猴子当宠物 网友发帖"快来救救大师兄"
2015年07月20日 14:33:30 来源: 余姚日报 记者 张云霞 通讯员 吕华明

   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 如今,人们养宠物也标新立异,除了养猫、养狗、养蛇,现在还有人养起了猴子,不仅如此,“主人”还把猴子养在了熙熙攘攘的马路旁,供路人观赏。

  幸运的是,这只猴子最终得到了森林警察的解救。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经许可,私自养猴子的行为已经违法。

  缘起:网友发帖求助“救救大师兄”

  近日,网友“flyingwongs”在论坛发了一组图片:一只猴子被关在铁笼子里。该网友说:“现在流行圈养‘大师兄’了吗?快来救救‘大师兄’。”

  “泗门的,那‘大师兄’养的时间不短了。”“据说是茶庄老板的,这个笼子也是今年刚改装过的,这样猴子就淋不到雨了,上下班经过每天都能看到。”一些知情网友纷纷曝出关于这只猴子的信息。

  了解这一情况后,市森林公安局马上调查此事。经查,猴子的“主人”是泗门镇光明南路一家茶馆的老板,姓屠,泗门本地人,今年38岁。屠某交代,这是一只流浪猴,他出于好心收养了起来,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了。

  现场:猴子养在马路边的笼子里,常有人围观

  猴子被关在一个高一米左右的铁笼子里,铁笼放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上面装有雨棚,笼子里还装有两根铁棒,猴子可以在里面攀爬跳跃,看得出来,为了养这只猴子,“主人”颇费了一番心思。

  茶馆的一名店员说,这只猴子小名叫“毛毛”,养了一年了,平时都关在笼子里,喂食物给它吃,不会放出来,也没有咬伤、抓伤过人。

  笼子旁,一个小男孩正在喂它吃东西。”男孩说,他就住在附近,经常会过来看猴子。

  解救:猴子很敏感,

  不仅抢钥匙还抢手套

  7月10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来到现场,解救猴子。

  民警正准备开锁抓猴时,猴子突然急了,抓伤了一位民警的手臂。就在民警将钥匙暂时放在笼子的雨棚上时,猴子一个“激灵”,伸手拿走了钥匙。

  没有钥匙,怎么开笼呢?刚巧,和猴子“交情”不错的谢阿姨经过。谢阿姨说,她和猴子感情很深,经常给它吃东西。得知猴子要被带走了,谢阿姨虽然心有不舍,但还是全力配合民警的工作。

  谢阿姨拿来了番茄和菜叶,经过一番“交流”,猴子终于交出了钥匙。

  为了防止猴子再次袭人,上午10点左右,市禽防所高级兽医师刘鸿赶到现场相助。正在刘医师准备麻醉药和工具时,猴子突然抢走了刘医师的手套。

  看到笼子前围了不少人,猴子似乎有所察觉,变得不安起来,它上蹿下跳,一会儿咬栏杆,一会儿咬铁锁,并且拒绝交出手套。一番折腾,猴子消耗了不少体力,趁猴子不备,刘医师赶紧给它打了一针麻醉药。

  5分钟以后,猴子渐渐安静,最后躺了下来。民警将猴子放入箱子,准备送往宁波动物园。

  刘医师说,正常情况下,猴子会在一小时后醒来,如果不醒的话,再注入苏醒的药即可。

  森林公安: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驯养属违法

  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只被人驯养的猴子是普通的猕猴,无论是哪一种猴,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在我国,未经许可,个人不允许私自驯养保护动物。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想要饲养野生保护动物,须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许可证首先要提供野生动物的合法来源,其次要有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等。一般来说,这些证明材料,个人都是很难提供的。

  这位负责人还说,如果没有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私自在家里驯养野生保护动物,轻则会受到行政处罚,重则会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猴子|宠物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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