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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2·19烟花爆竹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建议处分副市长等10名干部
2015年07月24日 06:50:23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陈久忍

  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陈久忍)春节时,永康发生的烟火爆炸惨剧,大家还记得吗?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0万元。

  近日,浙江省安全生产网公布了永康象珠文雄经营部“2·19”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此次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建议对包括永康1名副市长在内的10名党政干部进行处分。

  调查发现,文雄副食经营部持有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店主陈文雄参加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陈文雄妻子胡某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事故发生时,都在有效期内。

  调查组认定,事故是由陈文雄违法燃放和处置失当引起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为:陈文雄在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违法燃放烟花,引燃违规堆放在店外的烟花爆竹,进而导致店内烟花爆竹爆炸燃烧。

  造成多人死亡的主要原因:陈文雄在事故初起时处置不当。在没有查看店内有无人员并引导撤离的情况下,盲目将店面卷帘门拉下,并只顾自己和妻子逃离。限制了店内人员的逃生,并堵塞了救援通道。

  事故发生后,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陈文雄及妻子胡某被警方刑拘。今年3月,陈文雄已被批准逮捕,胡某已取保候审。

  调查组建议,对永康10名党政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建议给予永康市1名分管副市长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永康市安监局局长、象珠镇镇长行政警告处分。

  调查组称,对其他涉嫌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调查。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建议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标签:烟花|爆照|处分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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