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编辑/马丽红)住宅小区停车怎么收费?驾考收费标准谁来定?房产中介收费到底是高还是低?这些原来由省级行政部门定价的项目,现在要“松绑”了。
今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修订后的《浙江省定价目录》。记者发现,与2010年版《浙江省定价目录》相比,修订后的定价项目由原来33大项缩减、归并为12大项,具体定价项目缩减幅度为48%。
修订后的《浙江省定价目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驾考培训费定价权将下放
不再全省一刀切
本次放开价格的项目中,15%左右的项目与居民日常生活相关。这些项目中,部分是国家已发文明确要求省级放开,如住宅小区停车、房产经纪服务等;部分项目已具备竞争条件,放开价格有利于该行业发展,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如社会资本投资的停车场、驾驶员培训等。
对于很多人关心的驾考培训费用,“目前全省一刀切的标准已经不适合各市地的实际情况,定价权下放后,驾考的定价将更接地气,但省级物价部门仍会对市地价格进行指导和控制。”省物价局服务业价格管理处处长马玉成说。
放开定价后,可能导致价格大幅上涨、恶意杀跌等不良竞争情况,政府将如何监管和规范?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龚源昌认为,放开定价后,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可能会有价格变动,但这也正是放开价格,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意义所在,即通过价格的合理波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从而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龚源昌表示,放开价格,并不是说政府就一放了之,而是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相关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保障市场机制发挥正常作用。
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大幅缩减
医疗、教育、养老等定价予以保留
“此次价格改革的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龚源昌介绍说。
在新版定价目录中,放开了一批服务项目的部分定价内容。如道路班车客运(放开省内高铁沿线形成竞争的班车客运)、民办教育(放开营利性民办教育)、律师服务(放开除刑事案件辩护代理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以外的服务)等8项。
此外,部分在市、县区域内执行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权将下放给市、县人民政府,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训、地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9项。
予以保留政府定价的主要有医疗、教育、养老、殡葬、保障房、公租房租金等重要公益性服务及商品价格。
定价目录修订后,保留的定价项目限定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重要公共事业、重要公益性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方面。
具有网络垄断性质的项目保留了电力、燃气、供水3大项;
重要公用事业保留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2大项;
重要公益性服务保留了教育、医疗、养老、殡葬、文化体育、房地产及物业服务6大项;
重要专业服务1大项,主要包括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基本服务、仲裁案件受理费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条件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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