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最新突发  正文
爆炸受损房屋还要继续还房贷?律师:只要住房已交付就得还
2015年08月18日 08:07:0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记者/陈铖
【摘要】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后,周围1.7万户居民房屋受损严重,许多居民无家可归。对于房屋受损、人身精神受到伤害的业主来说,房子被毁是否还要继续偿还房贷?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钟说,只要住房已经交付就得还。

  浙江在线杭州8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陈铖 编辑/马丽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后,周围1.7万户居民房屋受损严重,许多居民无家可归。

  对于房屋受损、人身精神受到伤害的业主来说,房子被毁是否还要继续偿还房贷?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钟说,只要住房已经交付就得还。那谁来担责?陈钟认为,爆炸事故中,所有过错方应该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一问:房屋因人为原因爆炸受损谁来赔?

  律师:过错方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近年来,浙江地区也曾发生多起化工厂爆炸事故:据媒体统计,2001至今,浙江温州共发生过7起化工厂爆炸事件,其中2004年温州正纳利聚氨酯有限公司DMF储罐发生爆炸后起火燃烧,造成3死3伤;2005年2月1日,位于杭州文星桥南路的杭州恒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并引发大火。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

  各类爆炸事故发生后,周边居民房屋或多或少会遭受损失。面对如此意外,对广大业主和开发商来说,修复房屋的经济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首先,化工厂爆炸导致周边居民受损,这属于‘人祸’,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陈钟告诉记者,“周边居民房屋受损,人身受到伤害,财产权和人身权被侵害。如果主管机关认定事故责任方是某家单位,应当由其承担责任;对于因一次爆炸而造成二次爆炸的相邻单位,其本身也是受害者,可是若这些单位也存在过错,也应当担责。”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这样次生灾难的认定上,如果无法确定发生的先后顺序,由多方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据了解,如果业主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由爆炸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二问:未还清的房贷是否继续偿还?

  律师:商品房交付后风险由购房人承担

  陈律师介绍说,爆炸导致商品房受损,损失承担问题应该分以下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是,商品房已经交付,并已经办理产权证,房屋损毁之后购房人尚欠房屋贷款。

  陈律师说,由于商品房已经完成销售过程,风险应由购房人承担,但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适当减免购房人的贷款,同时取得损毁房屋的残值,特别是土地使用权,以减少银行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是,商品房处于买卖中,买房人已经支付房款或部分房款,但出卖人还没有交付房屋,房屋损毁后买房人要求履行合同或退款。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如果房屋在交付使用之前损坏,损失应由售房者承担。

  据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公积金贷款部分如尚未结清,房屋受损不影响房贷的继续偿还。而商贷部分则需咨询具体贷款银行。

  三问:能否启用物业维修基金?

  律师:事故责任人明确不应动用维修基金

  房屋因“人祸”而受损,是否能启用物业维修基金?根据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缴交标准,带电梯的物业65元∕平方米,不带电梯的物业35元∕平方米,别墅排屋45元∕平方米。

  “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有物业维修基金,业主购房时缴纳,由建设局统一管理。”杭州某房产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当遇到爆炸火灾等特殊情况情况,维修基金应该可以启用。

  据了解,物业维修基金的确能用于房屋维修,但是被称为“房屋养老金”的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维修基金用不用,怎么用,最终需业主大会通过。

  但陈钟律师持认为,在爆炸事故责任人明确的情况下不应该动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业主自己的钱,但房屋的损失并不是由业主造成的。”陈钟举了个例子,“在路上驾车因为别人驾驶不当发生车祸,导致你的车辆受损,你当然应该要求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赔偿,没有理由自己掏钱。”

责任编辑: 马丽红

标签: 天津爆炸|居民房|爆炸赔偿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