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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逍遥自在,欠债坚决不还 “老赖”兄弟双双获刑
2015年08月18日 14:36:37 来源: 天天商报 通讯员 陈美珍 张霰霏

   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 明明拥有价值74万元的房产,吃住舒适逍遥自在,却说自己无钱还债。法院判决生效后,不仅拒不执行,还欲通过擅自出售房产的方式逃脱法律制裁。近日,一对“老赖”兄弟因拒不执行判决双双获刑。

  2011年11月,因吕家兄弟俩欠钱不还,陈女士将两人诉至越城区人民法院。2012年2月6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吕某、吕某某兄弟俩共同归还陈女士借款及代理费合计208000元。判决生效后吕家兄弟俩未履行。经陈女士申请,2012年5月25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向吕某、吕某某兄弟俩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和传票,但吕某、吕某某未主动履行。法院多次通过全省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吕某、吕某某有存款可供执行,对财产保全查封的吕某、吕某某两人名下的可得安置房或拆迁补偿款,因尚未交付而暂无法处置。后吕某、吕某某得到了安置房,并入住其中位于江家溇公寓某房屋,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实地查封,另一套已签订安置协议但因欠缴费用未办理交付手续。2014年2月8日,因财保查封期限将至,法院再次到该房产所在街道城中村改选建设有限公司办理续封房产手续。

  据了解,吕某、吕某某两兄弟均无固定工作,吕某游手好闲,所有事宜均由吕某某出面。越城法院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吕某、吕某某提出将安置房转让给陈女士,因双方对价格以及陈女士对超出债务部分款项无力承担而未能达成协议,且吕某、吕某某兄弟对法院传唤均抱无所谓态度,司法拘留对其也起不到威慑作用。

  2014年1月,吕某、吕某某竟将越城区人民法院已查封的吕某某名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江家溇公寓东区一套房产擅自出售,得款人民币740000元。同年2月24日,他们仅向越城区人民法院缴纳执行款10万元,尚余10多万元执行款至今未付,法院多次联系买家,买家认可尚有8万元未付,但不肯协助法院提前支取该款项。吕某、吕某某在明知法院已受理执行的情况下而拒不履行,属于有履行债务能力而拒不履行。

  2014年11月22日,吕某在越城区某宾馆客房内被警方抓获;同月25日,吕某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仍有部分判决未履行。

  法院认为,吕某、吕某某兄弟俩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犯罪情节,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吕某、吕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官提醒,越城区人民法院已启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打击对象主要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市民如果发现相关线索可及时举报,司法机关将联合对于确有执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判决,转移、隐藏财产,逃避执行的,依法进行严惩。

标签: 老赖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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