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通讯员/毛松明 编辑/马丽红)天津港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浙江省连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省港口进行安全专项治理,共下达整改指令书268份,行政处罚13起。随后,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督查组在浙江3个市、5个区县检查或抽查了宁波港、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等13家企业。
今天上午,督查组向省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对浙江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保持连续10年稳步下降,及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明显成效表示肯定,同时,此次检查中仍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
督查组抽查13家企业发现48条隐患
宁波港同一堆场危险货物品类繁多
8月24日-28日,国务院安委会第7督查组对浙江省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督查组对杭州、宁波、绍兴等3个市,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宁波港,绍兴市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诸暨市等5个区县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或抽查了宁波港公司等13家企业,发现48条隐患。
督查组查出的隐患包括:宁波港没有危险货物集装箱拆箱资质,难以确认危险货物种类;危险货物堆场与普通货物堆场间距不足,没有形成环形救援通道;同一堆场危险货物品类繁多。杭州客运中心站对站内加气站和加油站疏于安全监管,存在隐患较多。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氢气充装区内部分氢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厂内人员在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储存危险性化学品品种繁多,现场无职业危害检测公告,无事故应急柜及专项应急处置预案,芳烃和精甲醇罐周边杂草丛生。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管道跑冒滴漏,消防器材、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维护保养不到位,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
杭州9条隐患已整改完成6条
全省每个隐患将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督查组检查的13家企业全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排查过程有记录、有签字,除个别企业外,隐患整改比较及时、到位。对于这次督查组查出的隐患,杭州市安监局立即组织整改,截至目前,9条隐患已整改完成6条,未能立即整改的,已做到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宁波港作为全球第五大集装箱港口,督查组对其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视,建议浙江对宁波港再组织一次全面全方位的大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查仓储许可证审批是否严格规范要求,企业是否按许可证审批范围生产经营,安监、消防要对港口了如指掌,同时建议宁波港尽快获取危险货物集装箱拆箱资质。坚决保证宁波港不发生,也不会发生类似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
副省长黄旭明表示,“下一步,浙江省各级各部门将按照督查组的反馈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漏补缺,立即行动,建立隐患清单,挂牌督办,对每一个隐患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省安委会重点督查六个港口城市
检查港口危化品经营单位53家
天津港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在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之前,省委、省政府立即组织部署开展港口、罐区、经营市场、精细化工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等“六个专项治理行动”,并派出了5个联合督查组赴有关市、县检查。
“六个专项治理行动”采用”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检查14244次,参加人员47232人次,查出隐患45212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677份。
其中,省安委会对杭州、宁波、温州、嘉兴、台州、舟山等六个重点港口城市进行了深入督查,先后实地检查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53家,对于隐患和问题,要求被检查企业当场逐一签字确认,限期整改。在港口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中全省共排查隐患2234个,下达整改指令书268份,行政处罚13起。
近年来,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连续10年保持了稳步下降,今年1-7月份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实现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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