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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一年两次拖欠电费 将影响你买房时贷款
2015年09月02日 11:12:19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记者 龚振岳 通讯员 唐瑾瑾 林森 金慧颂

   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龚振岳通讯员唐瑾瑾林森金慧颂)昨天下午,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正式签订信用信息合作协议。这意味着自即日起,宁波地区所有电力客户在电力使用和电费交纳方面有失信的行为将纳入银行信用平台,拖欠电费和欠税、列入司法名单的“老赖”等情况一样,都将成为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记录上的污点。

  12个月内拖欠电费两次,就会成为不良记录

  根据协议,有下列违约用电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都列入银行商业失信记录:一是在12个月有两次及以上逾期交费记录的客户;二是存在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客户;三是12个月内用支票方式支付电费并存在两次及以上退票记录的客户。

  形成的信用数据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信用评价。以买房贷款为例,拖交电费的不良记录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首付比例或利率,情节严重者甚至直接拒绝贷款。

  不过,假如用电客户在处理完以上三种情况之后,12个月内没有再发生以上情况,就可以由宁波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将客户的失信记录从银行信用平台中撤销。

  房东们要注意:租客的欠费算你的

  记者从供电公司了解到,居民用户中的电费欠费,很大一部分是在出租房。对此,供电公司表示,房东作为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交纳电费属于房东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房屋出租而自行转移给租客。

  也就是说,房东们要特别注意了,可别因为房子租出去了,而忘了电费交纳的事务,一旦出现逾期的情况,这笔账还是要算在房东头上的。

  本报通讯员唐瑾瑾林森金慧颂本报记者龚振岳

标签: 电费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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