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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7000元的净水器漏水损坏地板 商家赔1.8万元
2015年09月10日 09:31:56 来源: 天天商报 周楷华

   浙江在线09月10日讯 诸暨的丁先生出差3天,回家后竟然发现家中已是“水漫金山”了。原来是他刚购买的一台净水器发生了漏水,造成大面积地暖地板受损。净水器售价才7000元,而地板的损失却达到了2万多元,丁先生和商家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日前,经过诸暨市消保委牌头分会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一次性赔付丁先生1.8万元。

  家住诸暨市区的丁先生,7月份经朋友介绍从牌头镇一家商店购买了一台售价7000元的净水器,并由商家负责上门安装。8月中旬,丁先生到省外出差了3天,可回家后他就傻眼了,客厅、过道、房间里都被水浸泡了,原来是净水器发生了漏水。

  丁先生家中安装的是地暖地板,被水泡过后就无法正常使用了。无奈,他赶紧联系了销售地板的商家,将被水泡过的地板进行了拆除,并立即联系了净水器的销售商家周先生,要求其上门查看。经专业人员测量,丁先生家中经水浸泡并被拆除的地板面积总计为70平方米,这种地暖地板售价为每平方米350元,丁先生的直接损失超过了2万元。如此巨大的数额,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丁先生随即向诸暨市消保委求助。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联系双方展开调解。丁先生要求商家全额赔偿其被水浸泡并被拆除的木地板、贴脚线等损失,合计2.3万余元,而商家周先生则表示无法承担如此高昂的赔偿费用,他提出了三点理由:一是净水器售价才7000元,要他承担2万多的损失感觉有点过重;二是丁先生外出3天,导致净水器漏水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丁先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净水器本身无质量问题,漏水原因是连接的水管安装不到位造成的。

  消保委工作人员展开了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由商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8万元,并由商家上门将净水器水管进行更换修理。

标签: 漏水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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