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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0多万元拍下的土地紧邻越国古墓 别墅在开工后被叫停
2015年09月11日 05:44:04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郭荣 陈玉婷 苗丽娜

   浙江在线09月11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郭荣 陈玉婷 驻绍兴记者 苗丽娜)前方是高尔夫球场,旁边是高档排屋楼盘,绍兴市柯桥区宏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宏洲公司)花了7600多万元拍下了绍兴柯桥平水镇的一块土地,打算开发高档别墅。

  哪知道,工程开工没多久就收到相关部门“责令改正通知书”,称该公司挖掘到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责令立即停止挖掘作业,并恢复原貌。

  高档别墅搞不成,开发商一纸诉状将柯桥国土局及平水镇政府告上法庭,以被告违约为由,要求返还土地出让金及赔偿损失,总额达1.2亿元。

  昨天,此案在绍兴柯桥法院第三次开庭,未当庭宣判。

  花7600多万拍下的别墅地块

  紧邻国家重点文保单位

  2013年12月,宏洲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7600多万元的价格,拿下绍兴平水镇四丰2号住宅地块,开发建设“云鼎山庄”别墅项目。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建设前业主需进行山坡地质安全性评估。拿地后,宏洲公司委托有关单位评估后发现,部分区域存在中等地质灾害危险,需要进行防治。其中一处施工点,位于规划红线之外。

  2014年9月2日,宏洲公司与平水镇政府签署备忘录,对红线外部分约15米的区域进行地质灾害治理。

  然而,当宏洲公司着手进行放坡作业时,却于2014年12月16日意外收到柯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该通知书称,宏洲公司的放坡作业挖掘到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本体,违反了《文物保护法》,责令宏洲公司立即停止挖掘作业,并在2014年12月29日前,在文物业务部门指导下恢复原貌。

  前两天,记者来到平水镇四丰2号地块,工地上已经长出许多杂草,只有一辆停着的挖掘机,而旁边1号地块的排屋区已基本竣工。

  古墓群保护范围

  至今仍为“拟划定”

  “在收到通知书之前,我们并不知道受让地块周围还有越国时期的古墓,收到通知后,为了保护古墓,我们立即停止了作业。”宏洲公司相关负责人高耀宇说。

  据绍兴当地媒体2013年6月17日的报道,绍兴县文化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周燕儿当时称,文物部门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陆续发现了将台山越国贵族墓等11处春秋战国时期的越国贵族墓葬。

  据了解,2011年1月,在浙江省政府公布的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共有9处古墓葬,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即为其中之一。2013年3月,国务院就已经把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越国贵族墓列为第七批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但其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至今仍为“拟划定”,未经正式批准公布。

  相关人士称,古墓保护用地及建控地带仍然在审批中。

  昨天,绍兴柯桥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汪永祥告诉记者,“柯桥国土局出让的2号土地,并没有涉及到古墓地域。但宏洲公司在作业过程中,因为野蛮施工,破坏了古墓样貌,所以要求立即停工。”

  高价买的地却无法开发

  开发商指政府部门违约

  鉴于继续开发已无可能,宏洲公司要求退地,未果。2015年3月31日,宏洲公司将柯桥区国土资源局、平水镇政府起诉到法院。

  昨天下午,该案在柯桥法院第三次开庭。法庭上,宏洲公司代理律师指出,“文物保护范围线还没审批下来,国土局就随意出让土地,这不是在抢钱吗?”

  与文物部门说法相矛盾的是,宏洲公司指出,将台山古墓群“拟划定”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与2号地块有部分重合。因此,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存在严格限制以致无法开发。而且,地块开发建设必须进行边坡治理的要求,与文物保护的要求矛盾。

  不过,地块重合这个说法遭到柯桥相关部门的否认。

  “涉案地块实际并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出让合同事实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律师说。

  国土局称开发商野蛮施工

  造成古墓群的破坏

  昨天在法庭上,柯桥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应诉,但其表示,一切问题由律师作答。

  国土局方的代理律师称,在土地出让前,当地的文物管理部门已拟划定了文物保护范围,出让的土地并不涉及文物保护区,土地可以出让。

  柯桥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汪永祥所长表示,“现在古墓的保护范围红线已经划定了,但现在省里相关部门还没审批下来,红线划在保护范围的外围,古墓的保护应该不会影响土地出让。停工原因就是他们(开发商)放坡施工影响到了古墓的原貌。”

  柯桥国土局的代理人律师辩称,国土局已经依法履行了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出让土地并未触及文物保护的古墓,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后,柯桥国土局副局长周建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出让的土地并没有问题,“这块地就在保护区的外面,当然可以合法出让。没有告知宏洲公司这里有个古墓群,是因为我们也不知道这是个古墓群。项目没有进行下去,这是工程方在实施过程中野蛮施工,导致地质灾害容易发生。一号地块已经开发,紧邻的宏洲公司的二号区块如果按正常施工,也不会有问题。”

  最后,柯桥国土局的代理律师还强调,国家法律并未规定在出让土地时,土地管理部门有义务告知开发商旁边有古墓。

  因为此案争议较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标签: 古墓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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