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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法院向146名“官赖”亮剑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09月18日 08:28:07 来源: 温州日报

   浙江在线09月18日讯 仗着有顶“官帽子”,肆意当“老赖”,欠钱不还不说,还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昨天,乐清法院首发公职人员涉案件执行白皮书,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向执行工作中的这一顽疾“开刀”。

  一直以来,“执行难”是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瓶颈之一,其中,被执行人系公职人员的案件更是难中之难。有些拒执公职人员向金融机构贷款或提供担保时换穿了“马甲”,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蒙混过关;有些拒执公职人员带着几分“官脾气”,或自恃权力作为“免罪金牌”,或以各种事由玩起躲猫猫,抵触执行的情绪比较严重;绝大多数拒执公职人员还熟悉执行措施,规避执行能力强,加上其所在单位存在保护“自己人”的观念,造成执行标的额难以到位的局面。

  据统计,2010年至去年,乐清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被执行对象中共有146名公职人员,其中不乏有科(局)级干部和银行支行行长等领导干部;涉及案件多达395件,其中绝大部分为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合同;合计执行标的总额4.69亿元。

  乐清法院副院长范道敏说,针对这种“官赖”现象,该院将建立公职人员执行案件联动新机制。如发现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该院会将执行通知发函给其所在单位,并将情况报备政法委平安办,将这项内容纳入单位年度平安考核,督促公职人员尽快履行法院确定的义务。他建议,将公职人员案件的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组织部门对拒执公职人员采取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交流等措施。同时,他还表示,该院将采取集中曝光等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公职人员涉案件执行工作。

  典型案例

  没履行法院判决

  立功资格被取消

  2012年6月27日,胡某以自有房产向某银行贷款120万元,朋友陈某出具连带保证担保书。可是到期后,胡某并没有还清贷款,陈某必须对这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陈某所在的公安单位知道陈某在法院有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后,取消了他年度嘉奖和立功资格,并让其单位纪委和政治处分别找他谈话,督促他配合履行执行义务。

  欠银行钱不还清

  过不了转制审批

  金某是乐清某卫生院职工,她与丈夫欠某合作信用社借款本息6.2万元。2013年3月,在金某办理由集体职工身份转全民编制的审核过程中,由于她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便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其所在单位。后经多部门共同协作和督促,金某还清了所欠余款,才给予办理转制手续。

  达成和解又反悔

  吞下协议被拘留

  2007年1月14日,某镇政府会计章某向张某借款112万余元,后经陆续还款,尚欠63万余元无力偿还。章某在执行阶段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但是事后反悔又向省高院申诉,省高院以她之前是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为由驳回其申诉。她回到乐清后,来到法院档案室,以查案卷为由将案卷调出,然后将和解协议撕下来吞到肚子里。2012年8月28日,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标签: 公务员|老赖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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