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 (记者 李阳阳 柏建斌)“邻居家的摄像探头对着我家车库,你们感受一下。”昨天,家住杭州城西的俞先生打电话给钱报热线96068反映,邻居郑先生家阳台上安装了一个监控,监控摄像头有时候会对着自家车库的方向,他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钱报记者联系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去了解情况。郑先生在家里调取了监控摄像头的录像,四个角度都无法拍到俞先生的车库。“这主要是用于自家安保,大部分时间探头对着自家阳台,根本拍不到他家,更不存在侵犯他的隐私。”
一番协调,双方仍然各持己见,一个要拆,一个不拆。物业负责人张经理也很无奈。“协调过很多次了,但业主有权在自家阳台安装监控,而且也没有拍到其他业主的隐私。”
钱报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尚无规定禁止个人在自家安装监控。律师也认为,居民家中安装的摄像头,只要监控不到别人隐私就不犯法。
邻居家的监控探头
到底对准哪里
俞先生住在杭州城西的水木清华小区,他在3楼,郑先生在2楼(有一个架空层为车库)。
最近,俞先生家在装修,他无意中发现,郑先生家阳台上,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好对着我家车库,进进出出都被摄像,感觉完全没了隐私。”
昨天,钱报记者赶到水木清华小区,发现郑先生家阳台上,确实有一个白色的监控摄像头,不过,离俞先生家的车库,中间还隔了一点距离。“它斜对着,正好拍到了车库门。”俞先生说。
郑先生则说,监控探头装在阳台上,完全是保证自家安全。他给钱报记者演示了阳台监控的拍摄范围,这是一个可以转换角度的监控探头,四个角度的内容,大都是郑先生自家的阳台,都不能正面拍到车库门,也没有拍到其他业主的窗户和门。
不过,俞先生还是不能接受,坚持认为自身隐私被侵犯。
郑先生觉得对方纯属找茬。早在前年,因为自行车库分割问题,两家有过冲突。这一点也被小区物业证实。
花个千把块
就能布置一个监控网
采访中,水木清华小区物业负责人张经理也承认,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小区内的公共监控并不多,更没有达到完全覆盖的程度。所以,有业主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在家里安装监控摄像头,物业无权干涉。
事实上,不少小区都有居民安装监控探头。
在杭州城北某市场,监控摄像头被摆在台面上,光明正大销售,只要1000元左右就能布置起一道监控网络。一个卖家说:“一套监控设备标准配置为主机、红外线和一个探头,还可根据房间大小和个人需要加装探头和门磁、窗磁等。很多人会给家里客厅安装,有的还会为老人卧室安装。”
最近,很流行的是一种网络监控摄像头,只要插上网线和电源,手机下载一个APP,主人在手机上就可以随时随地调看监控画面。这种摄像头安装方便,使用上几乎没有技术门槛,很受年轻人的欢迎。
这类摄像头实时拍到的东西,不是存在自己的电脑硬盘里,而是直接上传到云存储系统,这里面有很大的隐私风险。比如,今年9月初,钱江晚报就报道过“俺瞧瞧”等网站上,大量私人监控视频泄露的新闻。
个人安装监控没限制
但使用侵权要担责
可以说,摄像头这只特殊的“眼睛”,早已潜伏在我们身边:商场、银行、学校、街头……可对于这些地方的监控装置,市民都已认同,但在公共系统之外,还有很多私人安装的监控探头。
让俞先生疑问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安装监控吗?
钱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目前监控设备、摄像头的买卖和流通,是自由的,法律上没有相关限制规定。私人监控视频和图像的采集、保管和利用,都属于个体行为,并没有纳入公安相应的许可和备案程序。换句话说,私人可以安装、使用监控摄像头。
不过,警方也强调,安装没有限制,但使用产生问题,个人就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就俞先生这个案例而言,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公明认为,并不能算是隐私被侵犯。“一来没有拍到俞先生的车库门,二来车库门也不算严格意义上的隐私区域,本身就没有隐私权,也就不存在侵犯的问题。”
赵公明律师认为,如果郑先生监控的范围是个人空间,目的是保护个人财产,而不是摄取他人隐私、侵犯他人权益,是被允许的。否则,市民有权要求安装者对摄像头予以拆除,对方拒不拆除,可以到法院起诉。
另外,郑先生的监控摄像头有一个角度对着一块公共绿地,俞先生担心自己每天经过此地都会被拍。赵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下,视频只能作为影像留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传播或转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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