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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被贴罚单?司机感觉这张罚单自己吃得很冤
执法部门:难以判断当时在执行任务,调查后撤销罚单救护车的停车问题
2015年10月14日 14:40:56 来源: 绍兴网 记者 胡诚浩 实习生 汪玲

   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很多人都知道,救护车在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拥有特权,可以不受信号灯限制,甚至可以超速行驶。但救护车如果违法停车,是否应该受到处罚呢?最近,救护车司机赵志祥就遇到了一件郁闷事,他开的救护车吃到了一张违停罚单。

  救护车司机觉得

   罚单吃得有点冤

  赵志祥是绍兴第二医院120急救中心车队的驾驶员。前不久,他给车辆做年检的时候发现,这辆救护车上竟有一张城管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处罚的原因是车辆违法停放。

  “我们的车都是在执行救援任务的时候才会开出去的,不可能公车私用,在执行任务时,路边随意停车是难免的事情,因为救人被贴罚单,这有点说不过去。”赵志祥说。

  记者在赵志祥出示的违法记录上看到,车辆的违法时间是今年元旦,违法地点在越城区环城南路人行道。违法的行为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赵志祥回忆,当时环城南路附近正在举行冬泳比赛,他们的救护车是作为应急保障车辆,正在赛场外随时待命。因当时选手很多,赛场周边停车位很紧张,已经没有车位可以停车,考虑到救护车停在机动车道上会对道路通畅带来影响,赵志祥于是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

  “我们的车不可能停得很远,否则万一要抢救伤员就来不及了,再三考虑之后,才停上了人行道。”赵志祥说。

   城管执法部门表示

   不能确定是否在执行公务

  随后,记者也采访了越城区城管执法大队。当时为这辆救护车开出罚单的府山中队执法队员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下午3点多,当他们巡逻到环城南路时,发现这辆救护车停在人行道上,影响了人行道的畅通。由于救护车上空无一人,驾驶员也不在旁边,车上的警灯也没有亮起,他们没法判断这辆车是否在执行救援任务,就对救护车违法停放的行为开具了罚单。

  越城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两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不会给救护车开罚单,第一种情况是驾驶员人在车上,第二种情况是车上亮着警灯。“当时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不能排除公车私用的情况,所以我们还是开了罚单。”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事后他们已经收到了医院和体育部门开出的联合证明,证实当天这辆救护车确实在执行任务,他们已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撤销了这张罚单。

  救护车乱停车

   该不该被处罚?

  对此,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大家看法不一。“救护车是救人的,一分一秒都不能差,要是和其他车辆一样,先远远地找个车位停下来,等到接病人的时候,再把车开过来,就会耽误太多的时间。”市民董先生认为,救护车不应受到违法停车的处罚。

  市民黄先生却持不同意见。他认为,救护车在不执行特别紧要的任务时,也应该注意停车的方式,不能随意乱停。“如果救护车乱停,万一堵塞了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开不进火场,这样肯定也是不对的。”黄先生认为,当救护车需要长时间停放时,最好也能遵守法律法规。

  昨天,记者也查询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并未对救护车的停车问题作出详细规定。第53条这样表述: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交警介绍,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也可驶入人行道,但并未规定是否可以乱停车。另外这条法规也有前提,就是车辆必须是在执行紧急任务。如果救护车没有亮起警灯,确实很难判断车辆是否在执行救援任务。

标签: 救护车|贴罚单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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