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盛金兔 记者 龚望平)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义乌一家销售假冒侵权千足金耳钉吊坠的黄金珠宝商行,罚款1.6万元。接到处罚决定书,老板朱先生追悔莫及,“我卖的都是真金白银,没想到要罚这么多钱。”
朱先生受到处罚,并不是因为他卖了金银有问题,而是因为他销售了假冒国际名牌的饰品。
嫌黄金饰品利润低
他决定卖冒牌货
朱先生是义乌市人,1998年3月初,18岁的他就在义乌市区工人西路做起了黄金饰品加工和零售生意。到2010年初,他已经从一个个体工商户,变成了私企老板,成为义乌的先富群体。
2014年10月15日,朱先生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注册成立了一家珠宝公司。近两年义乌城区的黄金饰品珠宝类行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行业竞争也非常激烈。朱先生感觉赚钱太慢,于是动起了心思。
由于市场价格透明,普通黄金饰品做得再精美,也就赚个一两百元微利,但如果能搭上奢侈品牌,利润就可翻好几倍。
朱先生深知这一点,今年5月15日,经朋友介绍,他在深圳黄金饰品市场购进假冒香奈儿品牌的千足金镶嵌耳钉8对,千足金吊坠1个,放在自己柜台里销售。
当然他也害怕被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因此嘱咐店员销售时要十分小心,随机应对。
婆媳俩发现了问题
向监管局举报
今年6月12日下午5点左右,一对来自江西宜丰县的婆媳,走进朱先生的珠宝商行。看到了玻璃柜边角上的一对千足金耳钉,非常喜欢,当即让店员拿出来看看。
“这对耳钉是国际品牌,零售价是1845元。”店员一边拿出千足金耳钉,一边告诉了价格。
年轻的媳妇看过后,当场决定买下,然而婆婆接过手查看,没同意。原来,当天上午逛街时,她们曾在一家大型黄金饰品商场看过这种耳钉。
“价格基本相同,但色泽有差异。”细心的婆婆说,这耳钉色泽不鲜亮,商标图案比较粗糙,与其他店里卖的同款耳钉成色度差距很大。
儿媳妇当即把钱放回了钱包,告诉店员不买了。
眼看到手的天鹅又飞了。这让店员十分生气,责怪婆媳俩是开玩笑寻开心。但婆媳沒有半点生气。
两人迅速离开珠宝商行,直接找到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进行了举报。
市场监管局作出决定:
罚款一万六
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这家珠宝商行,当场查获千足金镶嵌耳钉8对,千足金吊坠1个,正是朱先生之前从深圳进的那批冒牌货。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这些货拍照后,寄送香奈儿品牌上海总部,6月28日接到复函,其中认定朱先生销售的这批黄金饰品所用的国际品牌商标是假冒,未经授权。
“进价500多元的耳钉,零售价要卖1800多元,利润非常可观。”执法人员说。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朱先生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7月12日,依法向朱先生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朱先生在法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辩和陈述。
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朱先生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毀违法的在案侵权商品,同时处以1.6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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