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通讯员 盛金兔 钱江晚报记者 龚望平)张女士是在义乌做生意的,前几天,她看到工人北路一家服装店在搞促销,只要买了衣服,就能成为店里的会员,还能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
买了衣服的第二天,张女士觉得自己的衣服有质量问题,想到店里退货,没想到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
昨天上午,张女士找到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把这家服装店给投诉了。
服装店搞促销
成为会员能享受无理由退货
张女士回忆,服装店是10月20日搞活动,又是拉横幅,又是请乐队,场面挺热闹的。店家承诺,活动期间,顾客只要进店购买任何款式衣服,不论价值多少,都赠送一张会员卡,并成为该店首批会员。
会员卡背后写着特别使用说明,其中有一条:会员在该店购买任何款式衣服,只要外包装、吊牌无缺损,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15天内可以无理由调换。
张女士进店后,看中了一件衬衫、一件外套和一条半身裙。按照会员价9.5折计算,她花了908元买走了这三件服装,还获得了一张会员卡。
第二天上午,张女士特地穿上了新衣服,不过有邻居说,她的衣服后背好像有翘起来,看着不平整,那条半身裙,穿起来实在太短了。
几个邻居都这么说,张女士觉得衣服是有质量问题的,当天下午就带着会员卡找到了服装店,要求店家按照会员卡中“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
店经理觉得衣服质量没问题
退货得按照国家三包规定
听说张女士要退货,负责接待的服装店邱经理仔细检查了三件衣物,并沒有发现存在破损、开裂、漏丝、起球等质量问题。
“这三件衣物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不符合退货的条件。”邱经理说,考虑到张女士是会员,他们可以做出让步,同意张女士到店内换货,这也是底线。
可张女士坚决要求退货,她认为,根据促销活动时的承诺,她购买的衣服外包装及吊牌等都完好无损,且只有两天时间,不会影响店家的第二次销售,是符合会员卡承诺的退货条件的。
“难道店家可以随意更改吗?”面对张女士的质问,邱经理承认,赠送给顾客的会员卡中,确实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但这只是促销活动时,为吸引顾客,增加店铺人气作出的一种促销方式。
邱经理说,消费者真要退货,也要符合国家有关三包规定,“不可能购买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也可以退货。”
会员卡上的文字是承诺约定
店家不履行就是合同违约
不管邱经理怎么解释,张女士坚持要求店家兑现会员卡内的承诺,要求退货。就这样,双方协商没有任何结果。
昨天上午,接到张女士的投诉后,稠城市场监管所立即召集双方调解。
迟迟来到调解现场的邱经理,一再指责张女士无事找事,并强调衣服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能退货的。为此,双方还在调解现场发生了争吵。
不过,执法人员认为,虽然张女士购买的两件衣服和一条半裙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服装三包规定的退货条件,但是会员卡上的文字说明,实际上是店家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约定。
“就是店家做好售后服务的一项书面和消费者的合同约定,如果不履行承诺约定就构成了合同违约,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执法人员认为,店家必须按照会员卡内的承诺,立即给张女士退货。
听了执法人员的解释后,邱经理同意并当场把908元购衣款退还了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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