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钱江晚报 通讯员 临法 首席记者 肖菁)朋友圈晒什么,除了晒恩爱,有个女人晒了夫妻吵架后糟糕的心情,声称要离婚。没想到,这条微信被人盯上了。何女士临安人,去年11月,跟老公吵架后,她一气之下发了条朋友圈。
何女士的朋友圈里有个潘某,两人生活中没交集,就是社交软件加进来成为好友的。
“你要和老公离婚么?打官司很麻烦的,离婚要分财产的,如果你自己去打官司,肯定吃亏。我有个亲戚是临安很有名的律师,可以介绍给你。”潘某热情地向何女士介绍他的“律师亲戚”。何女士对离婚诉讼这事确实毫无头绪,于是让潘某帮忙联系。
过了几天,潘某让何女士加了一个名叫“柴玉龙律师”的微信。
“潘某告诉我,如果官司打赢了,我付给他4000块钱就好了,打不赢的话,就不用付钱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特别有信心的样子。”何女士说。
没过多久,潘某又给何女士带来了好消息:你加下这个“唯我独醒”的微信号,他是办你案子的张法官,你有什么事还可以和他联系,他会帮你的。
之后,这位“张法官”通过微信向何女士详细了解了她和她老公之前的纠纷。
一个专业律师,再加上一个主审法官,拿到了这两个微信号,何女士对接下来的离婚官司很笃定了。
没过多久,“柴律师”发来一条微信:我查到你老公在外面买了新房子,必须先让法官把新房子冻结起来,所以案子推迟到3月份开庭了。
3月份的时候,潘某联系何女士:“我有个朋友姓邵,是北京的一级律师,专打离婚官司,我请他到临安帮你。”这一回“邵律师”也马上加了何女士的微信好友。
潘某说,邵可是个大律师,为了联系上他,先帮你垫付了他5万元出场费,你先付个一部分给我吧。于是,何女士向潘某的账户上打了5000元。
不久,潘某又以需要调查取证、找人帮忙打官司等为理由从何女士那里骗到1万元。
而微信上,“律师”“法官”总是以各种理由说开庭一推再推。
今年7月,何女士终于等到了法院寄来的开庭传票和诉讼材料,但起诉状上原告一栏赫然写着自己老公的名字。
明明潘某去年就帮自己起诉离婚了,现在自己怎么成了被告了。何女士如梦初醒,报警。昨天,临安法院开庭审理潘某的涉嫌诈骗案。
潘某,35岁,安徽宁国人,19岁就到临安打工。虽然读书不多,但是社会经验丰富,又有些小聪明。2014年6月,潘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何女士。
“柴玉龙律师、临安法院张法官、北京的邵律师,这些都是我编出来的,那几个微信号也都是我申请来骗人的。其实,根本就没有起诉,我没有帮她去办过离婚案件。”庭审中,潘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临安法院对潘某诈骗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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