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李丹超 通讯员 李风)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公布全省破解农民建房难工作推进情况:截至今年10月15日,全省共落实无房户建房41468户、危房户建房56650户,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72.68%。
自2013年12月的“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到当下的“3到5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问题,建立高效、便民、务实的宅基地规范管理新机制”这一目标,我省破解农村建房难工作一脉相承,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不过,随着农民建房“破难解困”工作的逐步推进,也暴露出规划滞后、低效用地多、土地综合整治缓慢等难题。
如何破解农村建房过程中的难题?如何让我省广大农村居民享有舒适住房保障合法权益?记者近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省国土资源厅利用处有关负责人。
建房难和低效用地多并存
记者:专项行动已经快两年时间了,我省的农村建房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困难?
有关负责人:从2013年开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整体部署、分阶段推进”的思路,每年解决几个问题,逐年推进。从解决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单列、规划空间调整、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机制完善到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等,让不少农村在住房条件和村庄面貌上有了很大改善。
2014年以来,全省累计解决农民建房23.7万户,涉及用地4.3万亩。然而,在工作的推进中,我们发现,规划滞后、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不衔接问题依然存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坡地村镇建设进展也不够理想,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建房顺利落地。
一方面,农民难有地方自建住房;另一方面,农村低效用地较多,“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多。2014年末,我省农村人均建设用地已达271平方米,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因此,我省的农民建房用地必须重点突出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提高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加大农民建房专项指标
记者:在农村,仍有许多危房户和无房户。在“僧多粥少”的土地指标面前,我省如何做好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调配?
有关负责人:去年,省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中提出,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全省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无房户、危房户是我们这5年破解农民建房难工作的优先保障对象,按照每年20%的进度逐步加以解决。如果你留心过近年来的用地指标,就能发现农民建房指标是单列的,实行专项使用、动态管理。今年省国土资源厅专项下达农民建房计划指标1万亩,较去年增加40.6%,并配套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2万亩。明年农民建房专项计划指标将不少于1.2万亩,但必须更加突出重点,做到地毯式摸排,数据入库、动态管理、精准投放。
明年,我省将节约集约用地的权重提高到50%,进一步强化存量盘活与新增计划指标分配的挂钩权重。
把自主权交还给村民
记者:下一步,我省推进农村建房难工作的重点在哪?
有关负责人:说到底,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关键在县,责任在乡,基础在村,落实要靠村基层组织。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摸底调查、规划布局、计划排序、违法监管、“一户多宅”整治等,都要紧紧依靠村级组织的力量,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
今年4月,省国土资源厅启动了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确定了11个县(市、区)的42个行政村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玉环芦浦镇大沙村,村庄倚山而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经民主决策,采取“三步走”措施解决村民建房难问题:利用“三改一拆”,拆除违建6000多平方米,改造危旧房48户;结合“五水共治”,改造河道4930米;通过“美丽乡村”,腾出2万平方米的村中绿地。值得一提的是,大沙村的农民建房没有新占一分耕地,全部安排在老宅基地上,对一个山村而言多么不易。
土地指标有限,部分试点地区却找到了可供全省借鉴学习的成功经验。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结合在一起,通过整治“一户多宅”盘活土地存量,用旧房旧村改造来安置无房户,用符合规划的低丘缓坡用地建造住房,这些民间智慧值得点赞。
接下来,要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的主体地位,推动土地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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