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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提醒:避免冲动消费 留好购物凭证
2015年11月04日 09:30:52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钟卓波

   浙江在线11月04日讯 “双十一”狂欢将至,大力度折扣、优惠的价格、琳琅满目的商品即将掀起新一轮网购狂潮,江东区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双十一”期间面对海量促销活动,要理性消费,根据实际需要购物,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

  去年“双十一”过后投诉井喷

  江东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处理中心主任杨荣说,去年“双十一”过后,相关消费投诉井喷。根据往年“双十一”的投诉情况分析,11月17日至11月底,将是网络消费投诉高峰期。

  去年“双十一”期间,江东区的王女士在一家淘宝网店购买了一件某品牌呢大衣。“专柜价要3299元,但这家店打折后只要1299元,我觉得很划算。”王女士说。

  11月13日,王女士收到快递后,特意把衣服拿到了该品牌专柜进行对比,发现网购的大衣与专柜内的同款相比面料材质要更硬一些、做工线脚也要粗糙些,而且有色差。王女士随即联系网店客服要求退款。但店主却一口咬定衣服是正品,只是不同的生产线、不一样的批次才产生的不同,不同意退款。

  去年11月11日凌晨,江东区的周女士也加入到抢购大军。周女士说,11日前三天,她在一家网店看中一款童装,原价480元,客服提醒她,这款童装“双十一”4折优惠,如果不着急可以到那时再下订单。于是,周女士特意等到11日。零点刚过,周女士就赶紧打开网页,可没想到,原价480元居然变成了880元。“这样一来就算打4折,也要352元。”

  而该网店客服给出的答案是,周女士原来想购买的那套童装面料和工艺已进行升级,现在这款是刚到的新货,材质做工不同,所以价格高了很多。

  避免冲动消费,保留好购物凭证

  扑面而来的打折促销,加上商家的多重诱惑,使消费者极易盲目消费。对此,江东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面对促销,消费者应理性购物,按照实际需要和经济状况,制定好购物计划,既抓住时间点,又算好实惠账。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应详细了解所购买的商品信息、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不应贪图便宜,盲目购买。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发现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相差悬殊的商品,要谨慎购买。

  网购时,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要注意消法规定的不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的商品,在购买女士贴身内衣、婴幼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收藏品等商品时,最好要先与商家确认是否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网购时,消费者应保存网上卖家资料、商品交易图片、聊天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购物发票等资料,并妥善保管,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

  此外,对于可能出现的消费纠纷,江东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畅通消费者申(投)诉受理渠道,“我们会加强‘双十一’前后12315、12365、96311、江东区消费维权平台、江东平安消费微信等平台的消费者申(投)诉的处理力度,积极应对消费申(投)诉高峰,调配好处理中心和值班工作,认真调处‘双十一’促销活动中出现的各类消费投诉纠纷。”杨荣表示。

标签: 双十一 购物凭证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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