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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担保金额 银行客户经理串通企业骗贷7000万元
2015年11月06日 10:49:38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记者 刘宏宇 通讯员 温萱龙轩

   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身为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的信贷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本应认真履行审查调查职责,但33岁的姚某,却与贷款企业负责人串通,通过种种欺骗手段,骗取银行对本已负债累累的企业发放贷款,导致银行7000万元贷款均未收回。昨日,姚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在温州中院开庭。

  本是担保2600万元

  却凭空多出2000万元

  姚某的东窗事发,缘于温州三杉光学有限公司(下简称三杉公司)法人代表吕某和总经理陈某(两人系夫妻)的报案。

  根据吕某向公诉人提供的证言,2012年初,温州锦泰光学有限公司(现为温州锦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锦泰公司)法人董某(另案处理)请他对其公司在平安银行的贷款提供2600万元的担保,因为是同行朋友,他答应了。

  当年2月6日,董某带着姚某找他签订担保合同,当时他再三确认最高额担保金额为2600万元,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姚某拿出多份担保合同让他签,其中一份合同里,担保时间、担保金额2600万元已手工填写,还有几份这些内容栏却是空白的,他当时也问为什么空白,姚某表示多签几份备用,出于信任,他签了字、盖了章。除了空白合同,姚某还提供了担保金额栏等要素是空白的股东会决议,他同样盖了章。

  2012年8月初,吕某妻子陈某去申请贷款时,银行却告知三杉公司为锦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与她申报的2600万元不符,她当时就向姚某核实,姚某说就是2600万元。但不久后,姚某又称发现银行留档的担保合同是4600万元,对此他也很吃惊,并出具了一份说明,说明锦泰公司在深发行龙湾支行授信7000万元,抵押物有四项(包括上课咯公司的厂房、新国光个人商品房、上海二套商用房、温州外滩公寓)评估合计6800万元,剔除抵押物估值70%后,风险敞口不超过2600万元。之后姚某又提供了4600万元的担保合同,称这是他工作中失误,承诺2012年8月底会将担保金额恢复为2600万元。

  2012年11月份,吕某等人了解到,董某早已负债累累,其中他抵押给银行的外滩公寓已于9月转让给他人,他们认为姚某涉嫌与董某串通篡改担保金额,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空白合同先朱后墨

  贷款调查报告弄虚作假

  检察机关指控,姚某在未经三杉公司同意情况下,擅自将担保金额2600万元篡改为人民币4600万元,并填进空白的担保合同及股东大会决议,还手写一份担保金额为2600万元的担保合同,加上最后一页盖有三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拼凑成一份担保合同。

  对银行方面留档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4600万元的担保合同,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其为先朱后墨,即盖章在先,合同内容书写在后。

  除此之外,姚某作为信贷客户经理,并未履行审查调查职责,调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如,姚某调查报告中称锦泰公司下属关联企业均经营状况良好,但其实都是空壳公司;另外,调查报告称,锦泰公司没有诉讼纠纷,而锦泰公司及其法人董某在申请贷款前,有标的额为1900万元的诉讼纠纷;锦泰公司称贷款用于支付货物,但实际均没有实际货物交易;2012年5月份,姚某在没有核实董某提供的抵押物(瓯江路外滩公寓2幢901室)是否先于抵押的情况下,擅自先放开贷款敞口2000万元再办理抵押手续。

  尤其离谱的是,锦泰公司之后更名为锦泰集团,需要三杉公司同意继续担保,但这份经姚某审查的信贷资料上,盖章及签名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均系伪造,并非温州三杉公司真实意愿。

  赖账逾1.2亿元

  银行7000万元打了水漂

  就是这样的“阴阳”担保合同和虚假信贷资料,最终通过了银行的审查,2012年3月到8月间,姚某经手违法多次为锦泰公司发放贷款累计7000万元,并导致案发后这些贷款均未收回。

  记者查询发现,董某目前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他就有10起民事诉讼全部或部分未履行的生效判决,合计金额超过1.2亿元。案件涉及到鹿城、瓯海等地多名债权人及多家银行。有知情人透露,或在姚某为董某背书提供虚假信贷资料时,董某的财务状况已经岌岌可危。平安银行的7000万元贷款,也填不满他那千疮百孔的财政漏洞,最终还是摆脱不了东窗事发的结局。

  在一审庭审时,董某提供证言表示,不清楚这些贷款虚假证明是怎么来的,推测是姚某所为,而姚某也表示不清楚这些虚假证明的来龙去脉。但姚某无法辩驳的是,他确实未尽到审慎审查信贷资料义务。今年5月,龙湾法院一审判决,姚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标签: 担保 骗贷 经理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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