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日(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通讯员/刘洪双)优抚对象是“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敬的人”。他们是民族英雄、国家功臣和社会的宝贵财富,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敬。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浙江将推出新政,在全国率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
据了解,这一举措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优抚对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收集、整理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反馈,为在生产、生活、学习中有实际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有需要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信息,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神抚慰和社工专业指导,以及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维权服务等。
家住乐清市盐城社区的杨老伯是优抚对象,由于家庭变故,生活条件困难,心理压力很大。盐城社区“手牵手”社会工作室社工利用节假日等的时间,多次上门慰问杨老伯,并和民政、街道等相关部门沟通争取优惠政策减轻他经济负担。同时,社会工作者积极邀请邀请杨老伯参加社区活动,让他深深感受到了关爱。
据省民政厅优抚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已经为通过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进行了积极探索。仙居县成立了荣军帮扶服务中心,组建了一个拥有近500名志愿者的仙居荣军帮扶服务中心志愿者协会,为复退军人提供优质全面服务。乐清市也大力开展社工参与优抚服务工作试点,探索和建立“社工双拥”工作新途径和新模式,确定诚信好、实力强、资质优、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的3家社工机构,作为双拥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组织,将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引入基层优抚服务保障体系,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工作、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未来,浙江将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优抚服务,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的程度和水平。同时,通过聘任有工作经验、有意愿为优抚对象服务的退休人员、优秀退役军人或其他热心人士,建立健全优抚工作联络员队伍,以县为单位,形成县、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紧密联系的三级服务网络。此外,积极鼓励引导企业、慈善、公益、社工、志愿者等组织为优抚对象提供自发和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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