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男子自制土炸药欲炸鱼 不仅炸残自己还获刑
2015年12月09日 08:52:53
来源:
温州网
浙江在线12月09日讯 捡来燃放过的烟花筒,把残留火药倒出,汇聚一起自制炸药准备炸鱼。岂料,鱼没炸到,反倒把包括自己在内的4人炸伤。昨天上午,永嘉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46岁的永嘉人陈某家住永嘉县大若岩镇,平时没事经常到桥头的小楠溪炸鱼。
陈某炸鱼所采用的“炸药”,原料取自烟花爆竹。在大若岩镇,曾经发生过一起制造“土炸药”的惨剧:村民汪某在自家民房里偷偷用爆竹制作“鱼炮”,结果操作不慎引发爆炸,当场被炸身亡。然而,陈某并未吸取教训。
去年5月1日上午,陈某在自家旁边搭建的简易棚内,用之前捡到的别人家打剩的烟花筒制作鱼炮。他像往常一样,将多个烟花筒中的火药倒出,倒入一个厚纸筒内并用泥封口,却不想在此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引发爆炸。“砰”的一声,小炸弹爆炸了。陈某和朋友潘某等四人应声倒地,村民及时把陈某等人送进医院。
经鉴定,陈某的伤势程度为重伤一级,潘某等人的伤势程度为轻伤二级不等。经检验,案发现场提取的疑似爆竹筒残留物上的附着物检出A、S、C1、K元素,符合烟火药残留物元素特征。
庭上,陈某后悔莫及,他说,家里有三个孩子,本身经济十分困难,现在因为爆炸物爆炸导致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失去劳动能力。
法院审理指出,陈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予以从轻处罚。
标签:
土炸药|炸鱼
责任编辑:
施菲菲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