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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精确比对
杭州交警查“毒驾” 为什么一抓一个准?
2016年01月12日 09:18:00 来源: 都市快报 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杭交宣

   浙江在线01月12日讯 去年12月29日凌晨,西湖交警在余杭塘路紫荆花北路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别克轿车从丰古隧道东向西驶出后停了下来,别克司机看到交警,从车上跑了下来,并随手朝路边花坛扔了一包物品。

  这名司机没跑几步,就被增援的交警截停制服。

  经检测,该司机尿检结果为阳性,为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扔在花坛的一包白色物品经检测为毒品冰毒。

  12月28日下午,上城交警大队在解放路延安路口也查获了一起“毒驾”,司机余某面对交警检查神色慌张,经尿检为阳性。

  从上个月中下旬至今,杭州交警已经查缉若干辆涉毒嫌疑车辆,查获吸毒尿检阳性人员16名、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仍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人员6名。

  短短半个多月,这些涉毒车辆是如何在滚滚车流中被揪出来的呢?

  今年,杭州交警引入“互联网+”思维,依托大数据碰撞和情报分析,开展了“A”(attack)系列情报主导精准打击的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战果,让毒驾、“失驾”、“套牌”、“假牌”等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无处可藏。

  通过专业的大数据平台比对和分析,杭州交警从禁毒部门前期查处的涉毒前科人员中梳理出名下有机动车的涉毒嫌疑人数据,并通过对这些机动车的上千万条交通通行数据的时空轨迹分析,排查出在市区交通出行活动轨迹频繁的机动车,再从中进一步精确比对出有较大毒驾嫌疑的车辆,作为毒驾整治的重点对象。当这些车辆进入特定区域后,监控平台会立即报警并跟踪,这时候交警再去拦截,往往一抓一个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都市快报)

  杭州交警表示,法网恢恢,绝对不要有侥幸心理,谁敢“毒驾上路”,一律不会放过。

标签: 毒驾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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