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岳华在整理民情档案。于山摄
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 (浙江日报见习记者于山 通讯员傅芸)1月14日下午,在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上洋村,一位村民前来办理自来水业务,却忘记携带身份证。好在村里的民情档案中保存了每家每户的基本材料,村民的各类资料一目了然,免去了他们来回奔波的麻烦。
在上洋村二楼的档案室内,整整齐齐摆放着400多本民情档案。除了为村民办事提供方便外,这批档案里保存的合同、协议文本及财务信息等资料,不仅为村里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基础的数据依据,也在化解农村矛盾时起到了重要作用。
上洋村的民情档案自2009年开始整理,包括之前留下的零碎材料,以及村干部日常走访中顺便收集到的村民相关材料,已经集全村里的户籍、土地、建房、账目、民间协议、全家福等资料,最早的内容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
白纸黑字解纠纷
2013年,村里有一对亲兄弟因为一幢房子闹起了纠纷:一方是哥哥,一方是弟弟;一方是村干部,一方是村民;一方盖了新房,一方要重建;一方称旧房仍有份,一方称有协议已过户;一方反对重建,一方执意重建。
原来在这对兄弟分家时,哥哥将房子转给了弟弟,那幢老房从名义上就归属弟弟。成了无房户的哥哥在新村盖了新房,2013年弟弟有意在老屋旧地址上重建。但是哥哥一家却反对,理由是老房子还有他家的一份。
兄说兄理,弟说弟理,各种缘由却是口说无凭,眼看手足情就要伤了和气,民情档案里一份当年的分家协议成为化解这次矛盾的依据。
这份签字时间为1998年10月28日的父子三人协定写明:房屋全部分给次子,每间作价7000元,共35000元。长子新房自打桩之日,弟弟付给哥哥15000元;二层浇筑再付10000元;哥哥搬入新房,结清最后10000元。村里据此判定房屋归属弟弟,即便一方是村干部,也得履约遵守协议。
一份材料断家务
上洋村民情档案材料齐全,连律师查案也需上门调取资料。
1999年,村里一对叔侄因一幢房子发生纠纷。房子的主人过世了,村里人都知道他没有结婚,留下的房产如何处理?
户主还有个弟弟,按理房子交给弟弟打理就行了,可是事情却不是那么简单。一名外村的男子突然出现,并开始维修房间,这引起了住在隔壁的弟弟不满,纠纷闹到了村里。
村党委书记黄岳华一看,大致明白了原因。已故的户主虽是“光棍”,其实婚外有一子。可是又如何认定亲子关系?他们立即查找民情档案,发现一份遗嘱,这位户主写有实情,承认亲生子的存在,指明将房产留给儿子。
根据这份遗嘱,律师很快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法律依据。白纸黑字证明了人物的身份和关系,一场叔叔质疑侄子身份的纠纷由此化解。
财务清晰明算账
“这是村集体的土地,怎么是他的了?”“拆村里的房子,为什么还要赔他钱?”
目前,衢州市区衢化路进行提升改造工程,上洋村范围内涉及25户征地征迁工作。但是对其中一处仓库征迁时,村里为何要拿出19800元赔偿给租户?针对村民提出的疑问,黄岳华从民情档案中调出一份20年前的协议。
这份签订于1995年的协议,是当时上洋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朱起民签订的转让合同。其中约定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到2045年6月19日到期,转让费共计3.3万元。村里参照“试用期只过了20年还剩下30年”的事实,依照当年的协议退还原转让费的60%。上洋村继续对20年前的合同履约。
在上洋村的民情档案里,村里一块块土地、一次次征迁租用、一笔笔账目都记录在案。上洋村位于衢州市区主干道衢化路两侧,浙赣铁路和杭长高铁又从上洋地界通过。2002年以来,上洋共经历了25次集中的土地租用征用,随着一次次征迁,上洋村已经演变成了一个城中村。村里的土地被租用征用的次数多,被租用征用的土地分布零碎。
黄岳华告诉记者,最小的征用面积仅仅4平方米,用于建设高铁配套设施的电力井。“4平方米什么概念?一推土机过去这块地就再也找不到了,但是我们民情档案里有记录。”黄岳华说,对于土地数据齐全,避免了在工作中出现差错,“已征的土地不用再发放租金,财务账目也清晰,有人有疑问,我随时翻开档案和他算。”财务清晰避免了纠纷和矛盾发生,遵守合同协议成为化解矛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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