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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危旧房治理有何对策?政协委员:不妨给房子买“保险”
2016年01月23日 23:29:4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摘要】 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已查明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达2.9万幢,今年两会,省政协常委徐向东带来一份材料,是关于推进城市危旧房治理改造的几点建议。
省政协常委徐向东关注城市危旧房治理 

  浙江在线杭州1月23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编辑/汪江军)你所居住的房屋安全吗?如果有一天突然倒塌了又该怎么办?

  大部分人很少会想过这个问题,因为在大家心中,房屋似乎是最安全稳定的。不过近年来,我省宁波奉化、绍兴诸暨等地区相继发生了房屋倒塌事故,而这些倒塌的房屋中,几乎都是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

  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已查明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达2.9万幢,虽然我省已全力着手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但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依然不少。今年两会,省政协常委徐向东带来一份材料,是关于推进城市危旧房治理改造的几点建议。

  危旧房治理困难重重

  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应直面问题

  去年,浙江开展了全省城镇危旧房大排查。在那次排查中,全省累计排查城镇住宅房屋39.3万幢、8.2亿平方米,涉及住户665万户,其中查明存在安全隐患的丙类住宅房屋2.9万幢、2300万平方米。

  徐向东认为,危旧房治理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薄弱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也是各级政府管理的重中之重任务。

  不过,危旧房治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人曾算过一笔账,每平方米危旧房治理改造成本约1万元,全省2300万平方米丙类住房中,如果80%实施治理改造,总投资将达1900亿元。这相当于全省房地产一年总投资的四分之一。

  在徐向东看来,其中所存在的难点并不仅限于改造成本,首先是法律政策不健全,虽然我省和一些地市纷纷出台了一些危旧房改造的具体政策,但缺乏上位法依据及相关操作细则,一些具体问题无法操作。

  “比如对涉及到的回购安置方式,由于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如何安置、如何办理产权证均让地方政府无所适从。”徐向东说。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产权人主体责任难以落实。“部分居民不愿承担责任,受利益驱协,多数要求政府拆迁安置,把危旧房的责任全部压给政府单方。”

  虽然危旧房改造、治理过程中困难重重,但徐向东认为,作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直面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

  如何破解危旧房治理难题

  政协委员建议:不妨给房子买一份“保险”

  今年两会,徐向东也带来了关于危旧房治理的一些建议,首先他认为省级部门应尽快组织研究关于危旧房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明晰相关责权利,从而利于实际操作。

  近年在浙江发生的几起危旧房坍塌事故中,赔偿问题成了困扰大多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难题。徐向东称,现有塌楼事件的处理不具备普遍指导意义,难以完全用于类似事件的合理处置,不利于规范处理。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徐向东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比如设立“住房基金”。

  徐向东称,这个“住房基金”类似给房屋买了保险,“我们的车子行驶在路上,大多数人都比较放心,为什么?因为很多人都购买了车险,一旦车子遇到交通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能给自己居住的房子也购买一份“保险”,万一遇到房屋意外坍塌,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届时就不会存在主体责任牵扯不清的问题。

  “不过要设立这样一份住房基金,需要购房者同意,基金到底要交多少?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好好思考。”徐向东称,这只是一个非常初步的想法,因为中间需要理顺的关系很多,还要和保险公司也充分沟通,“这其中充分考验了管理部门的智慧,但危旧房治理的问题确实迫在眉睫,相关部门也要着力研究相应的对策。”

责任编辑: 汪江军

标签: 两会 危旧房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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