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去年以来,面对更趋复杂的发展环境,全省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5年国民经济执行计划,经济运行高开稳走,稳中向好,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
2015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突出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国家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的各项政策,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经济运行平稳。全省生产总值42886亿元,增长8%。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固定资产投资26665亿元,增长13.2%,实际利用外资169.6亿美元。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785亿元,增长10.9%,省内居民网上消费4012.3亿元,增长39.6%。稳定外贸出口,出口总额2767亿美元,增长1.2%,服务贸易出口增长16.5%。 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出台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深入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两项计划,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0.5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3%。 物价涨幅较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3%。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3.6%。严格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财政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0亿元,增长7.8%。12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90302亿元和764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2%和7.1%。积极处置不良贷款,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 (二)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张清单一张网”继续深化。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283项,委托市县执行89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浙江政务服务网基本实现全省“一站式”网上运行。全年新设企业22.9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55.5万户。 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深化海宁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及嘉兴市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试点。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明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1.3万亩。 投融资改革实现新突破。设立200亿元的省产业基金和100亿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义乌、海宁、嘉善列入国家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试点。在柯桥开展企业投资项目50天高效审批试点。出台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 价格改革力度继续加大。政府定价项目减少48%。取消、免征、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各项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向海宁等地复制推广,义乌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获批设立。台州民间投资创新综合改革试点上升为国家级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三权”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全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获批。 (三)突出创新驱动,积极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明显加快。 创新动力不断增强。R&D经费支出相当于GDP比重达到2.33%左右。在机器人等领域新建36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688家,新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3家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6家。共发放“创新券”2.09亿元。新增“个转企”19065家,新增“小升规”企业超过3000家。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增加值21347亿元,增长11.3%,占GDP比重为49.8%,金融、房地产、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3%、9.9%、2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193亿元,增长4.4%,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3%、6.9%、6.9%。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864亿元,增长1.5%。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4004艘。 发展平台不断完善。特色小镇创建全面启动,确定第一批37个省级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6.9%。农业“两区”建设深入推进,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676.7万亩、现代农业园区516.5万亩。 “四换三名”工作不断深化。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2000多家。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技改投资增长23.6%。新建(改扩建)标准厂房面积超过700万平方米,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7.6万亩。网络零售额7610.6亿元,增长49.9%。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产品40个。 (四)突出精准服务,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前期、开工,一批事关浙江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建成投产。 浙商回归项目顺利推进。浙商回归项目到位资金3066亿元,增长37.1%。浙商总部回归、资本回归全面启动,浙商资本回归到位资金550亿元,引进综合性、地区性、功能性总部项目149个。 “411”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开展重大项目百日攻坚等活动,全省“411”重大项目投资9106.5亿元。153个“411”重大单体项目竣工投产,185个重大单体项目开工建设,新开工率达89.4%。 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3775亿元,增长15.7%。衢宁铁路等482个省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等809个省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方家山核电等310个省重点项目建成投用。 资源要素保障得到强化。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00亿元。争取到国家围填海计划指标4000公顷。发行企业债券20支,获批债券规模达202亿元。落实供浙天然气80亿方。舟山LNG接收站开工建设,甬台温输油气管道等重大油气项目前期和建设加快推进。 (五)突出空间布局优化,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大战略。研究制定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 海洋经济“两区”建设统筹推进。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正式成立。海洋经济项目投资2757亿元。 长三角合作交流进一步深化。协同推进湖苏沪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建立健全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高污染车辆环保治理等机制。 新型城市化深入实施。城市化水平达到65.8%左右。小城市试点镇平均建成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完成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第一阶段建设任务。积极推进26县加快发展。 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年度安排援疆、援藏、援青资金23亿元,安排援建项目254个。“十二五”期间,累计安排援助资金95亿元,完成援助项目1127个。 (六)突出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努力使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 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完成446公里黑臭河整治,基本消灭黑臭河,省控断面劣V类水质比例下降到6.8%。累计改造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2.16亿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58亿平方米。清理县道公路污染点位6100余处。淘汰燃煤锅炉17814台、黄标车32万辆。 生态环保取得积极进展。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新建改造超低排放燃煤机组26台。新增光伏发电并网150万千瓦,新增风力31万千瓦装机。加快实施对18个国家级园区和34个省级园区的循环化改造。 节能减排降碳任务超额完成。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年度目标。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七)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方式,增加有效供给,加大民生投入,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 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37元,增长8.8%,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2%、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7:1。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标。正常缴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水平达到2750元左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至120元,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全面消除。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7万套。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新增机构养老床位数3.59万张。人均体育设施达到1.6平方米,成功获得2022年第19届亚运会举办权。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481个。浙江音乐学院(筹)等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建成投用。 “平安浙江”建设深入推进。开展各类社会风险排查化解管控工作,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5%、4%。 二、2016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今年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可能大于去年,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坚持把创新发展作为第一动力,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攻方向,突出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充分调动企业家、创业创新人才、广大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十三五”开好局。 2016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改善供需两侧,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制订“企业减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在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费成本等7个方面有效降低实体企业成本。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支持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力争工业企业“小升规”2000家,加快100家省级示范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园区)建设。以8个工业大市、39个工业大县、20个工业强县、销售产值超过10亿元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继续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坚决遏制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势头。 保持有效投资力度。聚集重大项目推进,省“411”重大项目计划完成投资8280亿元,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投资3150亿元以上,央企项目完成投资780亿元,引进外资158亿美元。聚焦投融资创新,加快铁路、城建、高速公路等各级投融资平台整合和做大做强,发挥省产业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放大效应。聚焦要素保障,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额度300亿元以上,发行企业债券200亿元左右。 促进消费升级。化解房地产库存,商品房销售保持420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消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下。落实消费重点培育领域政策,积极发展信息、旅游、文化、健康等服务消费。创新消费方式,支持“双十一”等消费主题活动,完成6000个社区智能快递投递终端建设,建立浙江老字号精品馆。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创建活动。 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培育10家出口超50亿元的“航母”、20家出口超20亿元的“小巨人”、100家出口超5亿元的大企业。新增境外营销网络500个,组织64个省级重点境内外展会。培育500家重点跨境电商企业,加快杭州、宁波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确保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服务外包出口、名优特产品出口较快增长。 (二)加快结构调整,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落实一批既该干又能干的大事。规划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培育七大万亿级产业;打造港口经济圈;谋划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瓯江口等湾区联动发展;加快建设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加快规划建设以油品储备、加工及投资贸易自由化为特色的舟山自由贸易港区;规划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打造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带;建设浙西南生态经济走廊;建设温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 把创新驱动列为首位战略。打造创新大平台,以浙大紫金港校区、未来科技城和青山湖科技城为核心,打造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新增1200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建100家以上省级企业研究院和300家以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深化科技大市场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双创”工作,新建1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进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新增发放创新券2.5亿元。新引进和培育10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深入推进“四换三名”。深化“腾笼换鸟”,力争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0家,整治提升“低小散”块状行业企业(作坊)10000家,盘活存量土地8万亩,新建(改扩建)标准厂房500万平方米。深化“机器换人”,组织实施省级百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深化“空间换地”,推行产业用地出让分阶段管理、“先租后让”等供地方式。深化“电商换市”,争取开展电商及相关业务的专业市场达到500个,培育500个电商专业村。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确保完成省级100家、市级200家、县级300家“三名”培育试点企业三年遴选目标。 培育提升特色小镇等发展平台。培育创建特色小镇,在全省形成100个左右的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100个左右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和20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的总体布局。提升产业集聚区,加快核心区建设,力争引进世界500强产业项目30个,中国500强或行业龙头项目50个。深化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试点提升工作。 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大力发展七大产业,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增效益,培育一批工业强区(开发区)、工业强镇,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确定20个左右服务业强县(市、区)试点培育对象,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左右。提升高效生态农业水平,培育一批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现代特色农业强镇,力争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 深入推进“山、海、都市区”协调发展。提升杭、宁、温、金义四大都市区互联互通水平,推进杭州城市国际化,全面开工杭州至富阳、杭州至临安等城际铁路。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全省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深化中心镇和小城市发展,及时开展第三轮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26县加快发展。启动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第二阶段建设。 推动开放型经济战略提升。全力做好G20峰会相关工作。完善我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工作机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争取若干个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强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区域,推进总投资为121亿美元的19个重点项目。实施重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计划,支持企业境外并购重组。深入推进长三角合作,实施建立“长三角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应用与服务系统”。 (三)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在建设美丽浙江上取得新成效。 重拳出击抓治水。治污水,全面消除黑臭河,累计削减劣V类断面13个,省控断面劣V类水质比例降至5.5%。完成2000公里河道清淤等综合整治。防洪水,加快建设杭嘉湖等区域和甬江、鳌江等流域的防洪工程。排涝水,建设雨水管网1000公里,提标改造排水管网800公里。保供水,新开工台州朱溪水库等保供水重大工程。抓节水,改造节水器具4万套,改造一户一表2万户。 全面升级抓治气。确保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PM2.5浓度下降任务。完成17台、1020万千瓦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8000台燃煤锅(窑)炉。全面淘汰黄标车。 立足源头抓治土。立足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等三个着力点,强化全过程监管。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7万吨。 突出清洁、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清洁煤电占煤电装机比重80%左右,完成100个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万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建设。推进湖州、杭州、丽水、宁波四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监测体系。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绿色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争取扶持农村电商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力争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困难人员就业8万人。 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平均水平。 抓好社保扩面提标。按照国家部署提高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覆盖范围。工伤人数减少10%以上。 全面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扩大中医药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加快养老机构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着力提升教育质量。遴选若干所高校开展专科“2+1”、专业硕士“4+2”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培养试点。新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50所,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93%。新建成中小学塑胶跑道160条,校园塑胶跑道覆盖率达到90%。 扎实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推进电力、天然气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领域收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健全政府定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成本监审、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制度。 加快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新增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公园)1000个。深入推进“小食品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农贸市场”安全治理行动。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创建国家军民融合改革创新示范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农村法治建设。积极稳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三、深入推进重大改革举措细化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绩效导向,深入推进结构性改革。 (一)建立健全全面推进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行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深化审批中介市场化改革,探索开展企业投资不再审批和50天高效审批试点。改革重组省股权交易中心,实施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方案,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等各项金融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桐乡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嘉善县大众创业促进机制等改革试点。 (二)建立健全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支持德清县开展县域协调发展改革等试点。按照“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要求,有序推进确权、赋权、保权、活权工作。探索开展农村“三权”保证保险贷款试点。深入推进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嘉兴市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三)建立健全全面推进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预算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仙居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和庆元县低碳发展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开化国家公园试点。实施千村浙派民居改造工程,打造富有浙江特色的民居风景线。 (四)建立健全全面推进开放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对接机制。探索建立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舟山江海联运中心、民营绿色石化基地、民营银行试点、义乌国际邮件交换站等项目持续推进机制。优化完善保税区、综保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的载体功能,加快推进一批水运、空运和铁路口岸开放。提高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五)建立健全全面推进共享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诸暨市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转移支付地区分类分档体系,分类实施生态功能区财政奖补政策。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各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落实为低收入农户分类帮扶政策,扩大低收入农户持股计划试点,健全救助资金增长机制。 四、加快推进“411”重大项目建设 年度推进省“411”重大项目920个,计划投资8280亿元。重点推进重大单体项目771个,其中续建项目584个,新开工项目187个,新增项目开工率80%以上。主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安排如下: (一)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类投资。加大创新投入,突出智能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完成全社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728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投资850亿元),力争省级产业集聚区项目投资3200亿元。 (二)加大基础设施完善类投资。加大综合交通网、能源保障网、水利设施网和高速信息网投入,完成重大交通项目投资1200亿元、能源投资700亿元、水利投资540亿元、信息网络投资130亿元。 (三)加大统筹城乡建设类投资。加大新型城市化建设投入,重点增加都市区核心区功能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地下综合管廊、城乡供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力争完成城市功能提升设施项目投资240亿元、轨道交通项目投资190亿元、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公共设施建设投资130亿元、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投资200亿元。 (四)加大公共服务提升类投资。加大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投入,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全年完成文教卫体设施项目投资16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全省救助困难群众住房投资500亿元、社会福利设施投资200亿元、防灾减灾设施投资1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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