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砥砺奋进浙江新开局-2016浙江两会
共享荣光-浙江在线新闻中心2015年终盘点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四大禁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限制区:2月6日至23日允许燃放
2016年02月05日 06:11:29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王凯艺

   浙江在线02月05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王凯艺)这个春节,宁波中心城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可燃放时间是2月6日至2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共18天。其它时间里,市民切记远离鞭炮,千万别违规了。

  这些限制区,具体包括海曙区、江东区、高新区行政区域;江北区的中马、文教、白沙、孔浦和甬江街道,以及庄桥的原火车北站货运线至姚江,江北大道至丽江东路李碶渡段;鄞州区为鄞州大道以北,福庆南路以西,奉化江以东及与海曙区、江东区相连区域以南。

  除此之外,还有四类区域明确规定,彻头彻尾禁放和销售: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栎社机场跑道两端各2公里、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轻纺城市场周边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另外,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和商品交易市场等地,也属于禁区。

  市民发现违规经营的烟花爆竹店,可致电安监局12350;举报违规燃放,可直接致电公安部门。

标签: 烟花 责任编辑: 冯一伦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