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9日讯 “我舅舅在某市法院工作,可以联合三地法院帮你打官司,要回你的欠款轻而易举。”张某振振有词地夸下海口。六旬老太李某以为自己碰到了“救世主”,却没想到最终被张某骗去了7.2万元。
近日,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张某曾在我县某鞋厂务工。2015年3月17日,张某因左内外踝骨折入住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因张某的亲人在工厂上班,张某基本无人照顾。同病房负责照顾病人的保姆李某,也热心地帮忙照顾张某。
在一次聊天过程中,李某讲到自己多年前被朋友借去一笔巨款,到现在没有偿还,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要回欠款。张某遂虚构自己的舅舅在法院工作,能够帮助李某“打官司”要回欠款,并假称找关系需要用些钱。李某觉得自己跟张某关系这么好,欠款要回的希望很大,找关系花点钱也值得,并相信了张某。3月25日,李某给了张某2万元。
为了佯装找关系很卖力的样子,张某拿到2万元后便假装早出晚归,实则一个人在外面花天酒地,随意挥霍。过了一两天,张某回到病房告诉李某,这案子关系复杂,先前的2万元还不够,于是李某又给了张某2万元。就这样前前后后,李某为了找关系被张某骗去7.2万元,其中1万元还是向朋友借的。而张某将骗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4月15日,张某还偷偷地办完出院手续,逃离青田。
老实的李某一直以为张某在为其找关系,直到张某的手机关机了,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4月21日,李某到公安机关报案。11月14日,张某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地区被抓获归案。
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认识法院的人,能够帮助被害人李某追回欠款为由,从被害人李某处累计骗取人民币7.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归案后有一定的认罪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经办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害人本想通过诉讼要回欠款,结果被不法分子利用“找关系”骗去钱财,李某的遭遇让人可怜,亦让人可恨。希望借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擦亮自己眼睛,不要轻信“特殊关系”,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免上当受骗。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